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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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12-31 14:52

  截至2021年12月30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榆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57件,目前已办结111件,现将第十九批9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榆林市子洲县老君殿镇石畔沟村,子洲元嘉糠醛生产销售有限公司生产期间排放黑色烟尘,异味严重,污水直接排放至水沟。

子洲县

经查,该公司于2018年5月完成厂建,未正式投入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及四周不存在异味。

根据2020年9月7日调试时检测报告,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等均符合排放标准。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蒸馏塔底废水,经循环利用装置处理后回用,未发现污水排入河道痕迹。

不属实

D2SN202112220078

2

榆林市定边县石洞沟镇西堆梁村,2007年修建太原到银川的铁路,施工时施工方租用了村民40多亩耕地,在耕地上面建拌合站,目前铁路已修建好,但是耕地上遗留有大量混凝土,一直未复耕。

定边县

经查,该拌合站占地41亩,未进行复垦。按照有关文件,所有大型临时用地由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每亩支付补偿费和复垦费共8000元,其中每亩4000元的补偿费当时予以兑付,每亩4000元的复垦费交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复垦。但该公司一直拖欠复垦费,直到2018年12月复垦费才到位。2019年4月,定边县启动太中银铁路大型临时用地复垦。2020年10月,编制完成了复垦方案报告书并取得了市资源规划局审查意见。2021年3月,完成招投标。根据《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立即停止在未利用地上开垦耕地的紧急通知》及《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督查挂牌整改期间暂停涉林项目施工的通知》,截至目前未取得开工批复。

属实

由定边县资源规划局牵头,协调林业部门办理取土场许可手续,待批复后立即启动西堆梁村拌合站的复垦,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D2SN202112220083

3

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高圪堵村,陕煤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正在神木市大保当镇高圪堵村西边乱倒煤矸石。

神木市

经查,高圪堵村西侧灌木林地发现煤矸石2处,约950立方米,为小保当矿业公司倾倒。

属实

12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对小保当矿业公司拟处罚款20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大保当镇纪委监委对高圪堵村支部书记高某进行提醒谈话。

责令小保当矿业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煤矸石转运至泰新隆砖厂,并对地表进行密目网覆盖,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该地块绿化。

D2SN202112220059

4

榆林市榆阳区灵秀街2号小区1楼车库有一个宠物店,卫生环境不好,居民多次反映,还被老板持刀恐吓。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省督察都说取缔,但一直未取缔,有工作人员来检查老板就停止营业,实际上设施还在里面,工作人员一走,就又开始营业,老板声称他的店就不可能关。

榆阳区

经查,榆阳区水晶宫宠物店,位于灵秀街2号一楼车库,经营者白某革,于2016年搬迁至当前经营场所,2018年11月注销了营业执照,2021年11月9日,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重新设立登记。

2021年12月15日,对店外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12月24日,督促再清理,环境卫生状况整体保持良好。未发现水晶宫宠物店老板有持刀恐吓居民行为。

2016年12月,接督察组交办问题后,市执法局彻底将店外乱堆乱放现象进行了清理,并加强管控力度,禁止店外乱堆乱放和店外经营。2018年,接督察组转办问题后,劝导其搬离。白某革于2018年8月31日完成了店铺内狗、鸟等宠物搬离,主动申请注销了营业执照,原经营场所被白某革女儿用来存放宠物的库房,因其女儿经常从该车库存取宠物,有开门经营现象。

属实

因该店违背了相关承诺,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1年12月16日撤销设立登记。

12月18日,活体宠物全部搬离,并进行了彻底清理。责成新明楼市场监管所不定期进行巡查,杜绝再次经营。同日,榆阳区纪委监委对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刘某雷进行诫勉谈话,对榆阳区行政审批局快办中心主任马某进行谈话提醒、局长郭某林进行约谈;对新明楼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韦某彬进行诫勉谈话、所长薛某进行谈话提醒,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雷某锋进行约谈。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通报。

D2SN202112220035

5

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镇昌汗界村后面有一个大污水坑,所有生活污水都直排到大污水坑里,异味大。

榆阳区

经查,举报地点为天然海则,形成年代久远,沉淀淤泥较多。昌汗界村生活污水收集到雨污管网,管网末端建有沉淀池、化粪池和收集罐,定期转运至城市污水管网。因该天然海则地势低,存在转运不及时生活污水溢流至该海则的情况,确有异味存在。

属实

截至2021年12月28日,将该海则内污水清运至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淤泥进行了清理。

小纪汗镇政府负责对雨污收集罐污水及时转运。

小纪汗镇纪委给予昌汗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奚某军诫勉谈话,给予镇党委副书记刘某谈话提醒,责令昌汗界村党支部、村委会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D2SN202112220033

6

12月11日举报人反映:榆林市靖边县周河镇长庆采气一厂连21井,打井打出的泥浆倾倒在耕地里未进行固化处理,已经持续多年,没人处理。12月22日再次来电:已从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看到公示的处理结果,并表示不满意。公示结果为未见到泥浆,举报人表示泥浆埋在了地底下,未进行未固化,希望将泥浆清运走。

靖边县

经查,“莲21井场”周围没发现未固化处理的泥浆倾倒在耕地里。“莲21井场”于2014年底完成钻井作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要求,对钻井产生的泥浆就地进行了固化处理,符合当时环保要求。2021年4月,对该井原泥浆池土壤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均达标。

不属实

D2SN202112220087

7

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沟村,村民饮用水源为石崖下面流出的一股泉水,从2021年1月份开始,水源被污染,无法正常饮用,希望调查污染源。

神木市

经查,大保当镇清水沟村石崖下泉水水质清澈,无异味,经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

不属实

D2SN202112220029

8

榆林市绥德县义合镇王家焉村,张某风养猪场的猪粪乱堆乱放,三轮运输猪粪过程中导致沿路抛洒,四季臭气熏天,使用过的兽用医疗废物随意乱丢,希望养猪场搬离该村庄。

绥德县

经查,该养猪场实为绥德县张某龙家庭养殖场,现存栏猪67头。尿液进入化粪池,猪粪半封闭集中存储,偶尔存在异味扩散现象。猪粪在运输过程中有少量撒漏现象,未发现兽用医疗废物随意乱丢。

属实

猪粪集中存储点于12月28日实施了封闭。在运输过程中用篷布遮盖,避免撒漏。

责令经营者将兽用医疗废物收集后交由镇畜牧站处理。

X2SN202112220012

9

榆林市定边县盐场堡镇恒盛实业集团在生产塑料颗粒时产生浓烟,并将污水随意排放在厂周围道路上,影响周围环境。

定边县

经查,被投诉企业实为榆林靳展塑业有限公司,租赁恒盛实业集团的一处院子自建生产车间进行经营,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利用。

该项目2021年9月开工建设,12月10日测试造粒设备,12月11日停止测试。在未按环评要求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运行,导致测试期间产生浓烟。生产车间附近废水是12月11日循环水带故障所致,但未流出院外。对院外北侧的道路进行排查,未发现排水痕迹。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对未按环评要求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7万元。责令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生产。

12月27日,县电力局对生产用电进行了断电。

D2SN202112220006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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