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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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12-28 09:30

   截至2021年12月27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榆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36件,目前已办结85件,现将第十六批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沟路99号附近有一生活垃圾收集点,距离居民太近,希望将该垃圾点搬离。

横山区

经查,市场沟路99号附近现有敞开式垃圾收集箱1个。经征集附近30户居民意见,均表示该处垃圾收集箱应予保留。

属实

将原有的敞开式垃圾收集箱替换为密闭式收集箱,由管理员李某旭进行定期清洗除臭。

D2SN202112190074

2

榆林市榆阳区5路公交车辆老旧,驶过位于建华路高新六小和六幼的十字路口时噪音大,希望换成新能源车辆。

榆林市

经查,中心城区5路公交车于2016年3月投入运营,全部为双燃料车型(天然气为主),根据2021年车辆年度审验,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要求,目前车况良好,不属于老旧淘汰范围。十字路口附近的和顺嘉苑住宅小区与马路通过镂空铁栅栏隔离,5路公交车在路口停驶、启动时瞬时声音较大。

属实

加强公交驾驶员文明行车教育,轻踩油门、稳刹车、减少鸣笛。车辆每日例检,确保状况良好,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待车辆达到更换年限后,市交通局将及时更换新能源公交车辆。

D2SN202112190024

3

榆林市靖边县天赐湾镇银湾村马家口则小组西南方向600米,华能陕西靖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一个风机离居民家很近,晚上噪音大。12月19日再次来电,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靖边县

经查,该村小组西南现有村民14户,距离村民较近的风机共有2台,分别为华能风电31号、33号。31号风机与村户家最近距离为666米,33号风机与村户家最近距离为1124米。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以距风机水平距离270米为工程的噪声防护范围。31号、33号风机270米范围内无村民居住。2021年12月20日,第三方公司出具了31号风机噪声监测报告,符合居住环境噪声标准。

不属实

D2SN202112190041

4

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镇袁大滩煤矿常年违法排污:1.自建矿到2018年,矿井污水未经处理排向小纪汗镇林场林地,造成树木林草大面积枯死,土壤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周边沙丘内到处是积水。目前无污水,煤矿已建污水处理站;2.矿区周边煤矸石到处填埋;3.矿区运煤专线煤尘污染严重,导致周边玉米地全是煤尘。

榆阳区

经查,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要求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矿井废水经处理后不外排,但实际无法达到“零排放”。2013年建矿至2018年期间,产生的矿井水经处理后,排入小纪汗镇林场林地,造成大面积积水,共形成了80余个集水坑,积水面积约950余亩。目前矿井实际涌水量约500m3/h,其中150m3/h经处理后回用,剩余350m3/h外排,外排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积水导致约950亩林地上的沙柳、沙蒿等灌木植被部分被淹死。该公司自2016年起累计投入1100多万元实施了樟子松造林、生态湿地植物引种试验、防火道路两侧绿化等工程,栽植乔灌木28万余株,种草60亩,引进芦苇、荷花、睡莲等水生植物42亩。

榆阳区已分别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土壤和地下水质进行检测。土壤检测预计2022年1月3日前完成,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报告预计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2019年5月,原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分局函复小纪汗镇,要求使用煤矸石硬化道路务必做好全程监管,严禁乱倾倒,煤矸石只用于硬化道路路基,严禁直接铺设路面或挪作他用。奔滩村煤矸石路基不同程度裸露。

反映的运煤专线2019年6月列入乡道管理。由于部分车辆篷布覆盖不严和道路清扫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运煤专线沿途煤尘较大。

属实

2015年9月6日,原市环境保护局针对该公司废水排放问题,处罚款5万元;2021年1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利用渗坑排放矿井水行为,处罚款40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021年12月23日,榆阳区委、区政府对小纪汗镇、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2021年12月24日,榆阳区纪委监委对区能源局、区水利局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对小纪汗镇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能源局、区水利局党组予以全区通报,责令小纪汗镇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能源局、区水利局党组,分别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021年12月24日,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纪委给予袁大滩煤矿副矿长李某平、水资源管理部经理王某武党内警告处分。

榆阳区水利局负责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矿井疏干水全部接入榆横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榆阳区林业局监督该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原矿井水排放区域植被恢复。小纪汗镇监督该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前,对裸露路段覆盖砂砾石并平整压实。榆阳区交通局严查运煤车辆覆盖不严和沿途抛洒等行为,加强日常养护清扫。

X2SN202112190009

5

2021年7月,榆林市府谷县黄河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不顾国家环保政策,违规生产,在严重超标的情况下,违规起炉。

府谷县

经查,该公司2021年7月以来的烟气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稳定,监测数据均符合标准。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6台焦化炉稳定生产,其余均处停用状态。

不属实

府谷县委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联合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督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常态化监测,严格监测数据登记、上报、管理,规范生产。

X2SN202112190014

6

2019年至2021年,内蒙古乌审旗蒙大煤矿大约5万吨煤矸石拉至榆林市榆阳区补浪河乡,用于乡村道路硬化,补浪河乡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榆阳区

经查,2019年3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函复补浪河乡政府,同意补浪河乡点石村、点连素村、小滩村、曹家峁村、昌汉敖包村用煤矸石硬化道路。2019年4月,昌汉敖包村用蒙大煤矿煤矸石约5万吨,铺设约1.35公里村组道路,煤矸石做基层、上覆沙土。符合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定。鉴于昌汉敖包村在用煤矸石铺路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受风吹、雨水冲刷和修复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污染环境隐患。2019年6月25日,补浪河乡政府停止未实施的矸石硬化道路工程。

区水利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铺垫煤矸石道路东5米处沃田农业公司水井,以及3-4公里处村民水井进行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属实

补浪河乡政府负责,对昌汉敖包村的煤矸石道路覆盖黄土和砂砾石,进行路面压实,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X2SN202112190013

7

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榆神高速北出口的锦源化工厂,化工扬尘、废气污染严重。该厂的两个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存在安全隐患。锦界镇桑树渠有一黑煤场没有任何手续,扬尘大。

神木市

经查,陕西北元集团锦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物料全部密闭输送,各装置落料点均设置除尘系统,物料全部入棚入仓,密闭存储,共有7个主要烟气排放口。建设了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并配套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检查时正常稳定运行,调阅上述7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21年1月至今历史数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按季度对厂界、氨罐区、焦油罐区、焦炉炉顶、电石炉出炉口和各配料筛分系统除尘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自行监测,均符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021年12月21日,神木桐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焦炉炉顶、储油罐周边排放气体进行检测,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该公司2个煤气气柜,属三级重大危险源。按照要求,设置了联锁报警、紧急停车、视频监控、有毒有害气体报警等系统,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018年9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了外部防护距离评价报告,结论为可接受风险。已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和重大危险源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了备案。

投诉反映的黑煤场实际为高家堡镇桑树渠村神树沟小组废弃旧砖厂内的一处煤泥晾晒场。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20日,贺某宽在此处偷倒晾晒煤泥约300余吨,来源为神木市博茂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无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存在扬尘污染。

属实

神木市对该晾晒场进行了取缔。2021年12月21日,贺某宽已将煤泥全部清理转运至榆林市象道物流公司综合利用。12月22日,对原煤泥场及场区周边采取覆盖20厘米厚黄土、洒水车除尘和密目网覆盖措施。

2021年12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对博茂鑫煤炭运销公司违法出售煤泥行为,处罚款10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高家堡镇纪委给予桑树渠村党支部书记任某堂诫勉谈话。

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锦界镇政府对锦源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管,督促加快厂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同时,加大对同类型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该公司煤气气柜常态化管控,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按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高家堡镇强化对周边村庄非法晾晒煤泥等违法行为的日常排查监管。

D2SN202112190009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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