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恢复窄屏
出处: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12-18 14:18

截至2021年12月17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榆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7件,目前已办结20件,现将第五批4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绥德县薛家峁镇慕家沟村慕某良养了20来只羊,因距离村民慕某华居住房屋太近,羊粪味太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绥德县

经查,薛家峁镇慕家沟村慕某良养了34只羊,距离村民慕某华住所50多米,羊粪味太重影响了慕某华日常生活。

属实

当地镇村两级干部现场处置,已将该羊圈拆除,当事人慕某良承诺以后不在此处养羊。

D2SN202112080040

2

榆阳区上郡南路朝阳桥下榆溪河里的水全是污水,污水来源不详。

榆阳区

经查,朝阳桥下河道以及城区榆溪河、榆阳河、沙河沿岸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提升泵站均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水体无恶臭气味散发。

进一步调查得知,系榆溪河上游红石峡水库提闸放水清理泥沙所致。由于水库上游为沙漠地区,每年都会存积大量泥沙。榆阳区红石峡水库服务中心每年都会对水库进行提闸放水清泥,今年清泥从2021年11月中旬开始,计划2022年2月份结束,放水期间河道水量增加,将河道底泥搅动,造成河流表观水体颜色发黑。

2021年12月1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对榆溪河水取样化验,各项指标均未超标,断面水质为地表三类水质,清淤未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

不属实

D2SN202112080039

3

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断桥村王家峁小组村民反映:1.神树畔煤矿塌陷面积达400-500亩,造成20-30亩树木及农作物损坏,一直未对农民进行相关赔偿,之前向相关部门投诉过,也一直未有效解决;2.该村村民伙同正林煤场将煤矸石倾倒在王家峁小组农田及山沟里,煤场大货车压坏了本村水泥路,麻黄梁镇政府知道此事,也曾向榆阳区环保局投诉过,但一直未解决。

榆阳区

经查,神树畔煤矿采煤塌陷区可见明显塌陷,部分树木损坏。神树畔煤矿于2021年9月底前已与塌陷区村民小组签订坝地、旱地及五荒地补偿协议。五荒地补偿款均已兑付完毕;坝地、旱地的补偿款涉及97户,其中90户已兑付完毕,剩余未签字的7户,经镇、村两级会议研究补偿款暂留集体账户;树木补偿款经镇、村、组、煤矿四方签订协议,因4户村民不同意分配方案,经镇、村两级会议研究,树木补偿款到位后,先拿出1000万元进行到户分配,剩余补偿款待全小组村民同意后进行二次分配。

2021年9月,榆林市正林煤业有限公司因重新硬化工业场地,将原硬化工业场地的煤矸石挖出进行洗选,产生了煤矸石和煤泥。2021年11月初,麻黄梁镇断桥村王家峁小组申请用该公司的煤矸石铺设土路,该公司向王家峁小组拉运煤矸石、煤泥,用于两处路面的铺垫和拓宽,拓宽处山沟内有裸露的煤矸石、煤泥,王家峁小组农田内未见有煤矸石、煤泥倾倒痕迹。王家峁小组入村水泥道路至土路岔路入口约1.7公里,未见有明显大车压坏破损。

属实

针对榆林市正林煤业有限公司违法倾倒煤矸石和煤泥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立案查处,处罚款10万元。

核查组现场要求榆林市正林煤业有限公司,立即清理铺垫在王家峁小组土路上及山沟内的煤矸石、煤泥,并按规范处置。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负责督促将垫路的煤矸石全部清理,12月11日开始清运,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

D2SN202112080027

4

榆林市神木市中鸡镇中鸡小学、中鸡交警队北边约200米供热公司以及中鸡镇畜牧站大部分住户均用煤取暖,燃煤产生大量黑烟,造成了环境污染。

神木市

经查,中鸡镇小学使用一台燃煤供热锅炉。2015年曾接入集中供热,由于不能保障基本取暖需求,2016年恢复使用燃煤锅炉供热至今。

供热站建于2015年4月,有2台燃煤锅炉,1用1备,由神木市捷航实业有限公司运营,由于锅炉环保设施老化,有冒黑烟现象。

中鸡镇不在禁烧原煤区域内,畜牧站周边群众居住分散,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目前使用原煤分散取暖。

属实

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对捷航公司处罚款12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日,神木市委办向中鸡镇下发整改督办函。12月12日,神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向中鸡镇下发环保督办单,要求加快推进镇区供热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目前正值冬季采暖期,若采取应急措施,影响群众正常供暖。决定从源头进行彻底整改。1、采暖季结束后拆除供热站现有燃煤锅炉,建设天然气锅炉,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改造。2、采暖季结束后拆除中鸡小学燃煤锅炉,纳入镇区集中供暖。3、2022年最大限度将镇区分散居住户纳入集中供暖范围,减少原煤分散取暖。

D2SN202112050002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