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坚决贯彻执行“新十条”,现已全面撤销市域内各道路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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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榆林云信息       更新时间:2022-12-12 09:59

12月8日,在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0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市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心主任薛兵胜介绍了榆林市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情况,目前榆林市已全面撤销了市域内各道路卡口,设立了常态化核酸采样点等,并结合全市实际工作,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细化措施。

薛兵胜还介绍了全省最新风险区域划定标准、核酸检测最新措施、优化就医流程、感染者隔离方式、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重点人群管理措施等十条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是最新风险区域划定标准。高风险区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是核酸检测最新措施。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除规定特殊场所外,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三是优化就医流程。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

四是感染者隔离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五是高风险区“快封快解”。对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及时解封。

六是保障基本购药需求。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七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坚持应接尽接原则,60-79 岁人群要聚焦提高接种率,80岁及以上人群要加快提升接种率。

八是重点人群管理措施。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九是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对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实施“白名单”管理,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十是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同时,新措施还要求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充分发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作用,摸清辖区特殊人群底数,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监督其规范落实管控措施,指定专人做好隔离期间服务保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最大限度保护好群众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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