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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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新闻       更新时间:2021-12-2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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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树立问题导向、责任导向、作风导向,坚持“外防输入”总策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全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出如下若干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重点人群管控

(一)对西安或外省口岸隔离期满的境外来吴返吴人员,由县交通局牵头“点对点”闭环接回,补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

(二)对近14天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办)旅居史的来吴返吴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措施。

(三)对近14天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为区,不包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吴返吴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14天的管控措施,管控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之后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报告体温,落实责任人。有特殊情形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经县疫情防控综合专班后,采取科学合理的管控措施。

(四)凡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视为中高风险地区。对所有来吴返吴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就地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五)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人员流动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西安、咸阳、延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确需前往的,党政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将行程和计划返吴时间向县疫情防控综合专班报备,返吴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其他社会人员要将行程和计划返吴时间向所在镇(街道)、村组(社区)报备。

(六)各镇(街道)、村组(社区)要主动开展网格化排查,及时报告西安、咸阳、延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吴返吴人员,镇村来吴返吴人员要落实集中居家隔离管控责任,街道、社区来吴返吴人员要进行集中隔离,督查组要跟进开展督导检查,对不落实排查管控责任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进行通报约谈。

二、加强重点场所和聚集性活动管控

(七)要严格落实“两站”、公共交通、酒店宾馆、医院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场所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不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停业整顿。即日起,关停全县所有景点、图书馆、网吧、电影院、KTV、棋牌室等文化和旅游场所,暂停全县范围内广场舞、集市、庙会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集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晨午检登记、缺课缺勤报告追踪措施;酒店宾馆必须查验住宿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看守所、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施封闭管理、视频探视;密闭厂矿车间落实体温监测和健康报告制度。

(八)近期全县原则上不得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中大型会议、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压缩规模,一律报县疫情防控综合专班审批,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婚事停办、丧事简办,确需举办的,当事人要向属地镇(街道)报备,酒店方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备。党政机关单位干部不允许和西安、咸阳、延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来吴返吴人员聚餐聚会。

(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要继续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措施;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和购买“一退一止两抗”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核酸检测前置等制度。

三、加强入吴车辆交通管控

(十)火车站、汽车站、吴堡高速路出口、黄河大桥检查口要做好所有来吴返吴车辆和人员的查验,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就地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或劝返,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外出不聚集。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十一)通过与清涧县核酸检测能力互补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确保全县有能力在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核酸采样人员、流调人员等始终保持激活状态,及时开展培训演练,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到位。党政机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全面进行核酸检测。广泛宣传全人群核酸检测信息注册登记工作,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应对准备。要提前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确保防护服、手套、口罩、帽子、消毒液、核酸检测试剂、采样管、运转箱、防护服、护目镜等物资充足供应。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单位30天用量的标准进行医疗物资储备。

五、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及社会面管控

(十二)要严格疫情信息发布管理,对外发布疫情信息须由县疫情防控综合专班审核把关,统一口径。不得过度宣传,引起群众恐慌。

(十三)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政策执行,不得层层加码,擅自升格防疫措施。确有特殊情况的,要认真研判,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不搞一刀切,分类精准落实好管控措施。

(十四)各镇(街道)、村组(社区)要严格落实“五包一”制度,做好社会面的稳控;发改部门要保障蔬菜、粮油等生活物资供应,对造谣、传谣和抢购物资、哄抬物价的,要及时处置,构成违反犯罪的,要严厉打击。

(十五)县督查督办组要加强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包抓县级领导要沉下去,通过暗访、约谈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十六)其它未提及事项仍按照《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1〕75号)、《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榆联防办发〔2021〕50号)、《关于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工作的通知》(榆联防办发〔2021〕69号)、《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6号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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