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十二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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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2-02 09:5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安排,深入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榆林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十条措施》(榆办字[2023]37号)精神及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企业和群众关切,对标先进地区典型经验,持续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增便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突破创新发展壁垒,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服务有成效、企业有预期、群众有感知、监管有温度的“四有”营商环境,形成“吴优办”服务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按照“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要求,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作为,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各指标领域对标改革,把营商环境改革与服务企业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把优化提升服务体验贯穿于改革始终。打造“吴优办”品牌,把政府服务窗口作为吴堡服务品牌的集中展示。始终坚持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面向中小企业每季度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配合市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提高营商环境改革的社会知晓度。

2.优化再造项目审批流程。推行项目审批“受审分离”模式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将环评、能评、林地审批事项试点交回原单位,由承接事项单位派首席代表入驻政务大厅办理,按照“先对接、后交接,先过渡、后运行”的方式,确保事项平稳划转。县审批局主要负责便民服务事项、政务服务管理、审批流程再造、审批效能监督等工作。

3.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到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总门户功能,集成企业群众办事的各项服务通道,加强数据互通共享,政务服务可网办能力达到95%以上。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网上企业服务专区,集成提供政务、金融、政策、诉求等全方位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向“秦务员”等移动端延伸,建设“吴优办”分区,掌上可办事项达到50%以上。建设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功能模块,实现高频便民事项“网上办”“社区办”,偏远地区高频便民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基本形成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十五分钟政务服务圈”。

4.坚决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对事项进驻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未进驻的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全面实现“应进必进”。规范部门办事大厅设置,统一加挂政务大厅分厅牌子,并接受县审批局的指导和监督。以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模式为主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比例提升到80%以上,实现“前台联合受理、后台限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在县级政务大厅设立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专区,组建专职服务队伍,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企业开办、项目申报、政策兑现、企业注销等全生命周期“一站式”帮代办服务。

5.全面实现审批进度全程在线可查。建立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各环节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审批进度实时实情全程网上和掌上可查,打破部门封闭,自觉接受监管。强化电子监察数据应用,审批超时信息及红黄牌警告信息实时推送监督部门,建立定期通报及追责问责机制。

6.大力推行全流程代办服务。出台全流程代办专项方案,明确代办事项清单、流程、时限,建立代办服务调度通报机制,组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县级部门业务分管领导为首席代表的帮代办队伍。开展企业注册、投资立项、用地预选、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应、开工建设、投产运营所需办理的行政审批手续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全程代办,让企业少跑腿,让服务多跑路。

7.加快推开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县统一的机关内部协同办事平台和掌上办事程序,建立本级机关内部事项办理目录,编制标准规范的部门间办事指南,制定《吴堡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选取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部门内部及部门间重复审查、办理时限不明、多次上会等复杂事项,实现10项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

8.打造榆林“营商环境110”。全面拓宽企业群众营商环境诉求通道,推动“12345热线”与“榆林营商”投诉举报平台深度融合、数据共享,建立健全“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区运转模式,营商环境投诉、建议统一由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县纪委监委跟踪督办。按照“平台融合不减服务”的原则,全面落实首接负责制,切实做到“打通一个电话、办结一件事”,快速响应企业营商环境诉求。

9.配合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配合市上聘请的专业团队担任营商环境“分析师”“体验官”,深入查找营商环境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对市上“评估团”指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

10.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一网通办”。强化工建平台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一个系统”功能,全面归并单部门事项办理入口,各专网数据实时互通,实现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全面推广应用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中介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对网上审批、中介服务实行红黄牌管理,对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及实施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全过程电子监察。开展涉项目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红顶中介”“变相指定”“乱收费”“耗时长”“质量差”等突出问题。

11.优化土地征收流程。建立由建设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负责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机制,出台全县统一细化的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和要求,实现各相关部门全程参与、横向联动,加快土地纠纷调处,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土地征收公告前全面做好拟征收范围内现状影像资料采集,坚决制止抢栽抢建等行为。

12.大力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推广落地典型经验和做法,出台优化环评审批专项举措,全面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对已落实规划环评要求的产业园区同类型或相近类型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工业楼宇内同类型或相近类型建设项目,以及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推行环评“打捆”审批。

13.实行重点项目全周期提前办电。建立健全主动服务机制,成立重点项目电力保障专班,围绕重点项目开展电力接入全周期主动办,建立土地储备期超前开展电网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期提前建设配套工程、正式用电前契约制接电的“三阶段”全周期办电模式,实现重点项目建设与电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统筹重点项目用电需求,避免电网重复投资建设。努力实现从“项目等电”到“电等项目”。

(三)全面降低企业成本

14.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聚焦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招工难、清欠难、落实政策难等问题,出台相关文件或办法,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接入“陕企通”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民营企业家例会制度,由县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定期邀请辖区民营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交流,及时掌握和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各项支持政策。

15.全面降低水气接入成本。出台《吴堡县用水用气报装入网外线工程配套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报装入网外线工程配套费的费用来源、使用范围、使用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用水用气接入“零负担”政策,规范红线外管线工程费用,严禁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实行“园区牵头、联合查勘、配套先行、主动服务”,确定年度超前服务项目清单,成立专班提前开展园区水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前具备水气接入条件。推行水电气网等公共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实行 “一口受理、一次踏勘、一站办理”,提前统筹涉路施工建设项目,避免反复开挖。力争建设水气智慧平台,实现线上缴费。

16.积极挖潜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对申请使用城镇燃气的小微企业,工程安装费在预算价的基础上视能力下调。为稳定我县气价由政府对企业进行一定补贴。

17.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全面落实市上《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延伸实施方案》,电力接入工程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围绕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建设,通过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扶持池、新能源打捆供电、电力直接交易等方式,形成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具体举措,实现工业电价接近区域同类城市电价水平。

18.持续降低企业交通物流成本。加快吴堡县三产物流示范园实施进度,配套建设仓储、冷链等设施,提升商品集聚能力,增强仓储产品的多样性。保证我县电商物流园区良好稳定运营,持续实施快递进农村补贴政策,不断降低物流成本,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19.加快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围绕入园项目提前谋划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电气等管网建设等,解决因配套设施滞后影响企业投产的问题。按照“边设计、边建设、边招商”的思路,推进空心挂面标准化厂房或定制化厂房建设。加快吴堡县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建设,同步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厂房。

20.加大企业人才支持力度。建立“项目开工、员工开班”机制,开展企业对口帮扶行动,选派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等开展“一对一”服务。鼓励引进高端研发机构,支持大院大所大学在吴设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平台等。积极争取我市优秀大学生到民营企业就业支持名额,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专项政策,给予创业补贴、融资支持、职称评定等全方位支持,千方百计留住高校毕业生。

21.主动服务缓解企业用工难题。扎实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大力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用工难题。大力宣传惠企培训政策,按照企业培训需求开展岗前培训、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等,可优先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鼓励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2.大幅压缩财政评审时限。优化评审前期流程,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重大事项专题会议联评联审机制,缩短评审项目对接周期。一般项目7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重大建设项目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进行预(决)算评审。服务类项目不纳入财政评审范围。压缩资产配置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查看、资料审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

23.政府采购倾斜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推行“信用承诺制”,降低供应商准入门槛。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政府采购合同中对中小企业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400万以下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业主可自主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申报品目类别完全不同且在电子卖场目录以内的货物、服务项目,原则上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确定服务单位,电子卖场目录以外的,采购人可采用自行采购方式。

24.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依托电子化交易系统,打破地域限制、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全年远程异地评标和本地分散评标项目比例达到20%以上、跨省合作地达到10个以上,不见面开标项目比例达到90%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依法必招项目原则上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确因技术复杂或设计有特殊要求的,经审核后可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一律采用合格制方式入围。减轻企业负担,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评估咨询费用纳入项目前期费用统一支付。

25.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组织犯罪,为企业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犯罪活动。加强产权民事司法保护,提高产权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质效,及时兑现胜诉权益,防止因诉讼把企业拖瘦、拖垮。检察机关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办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及其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的重点案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司法机关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

26.持续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合规报酬权益。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完善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推广属地化争议一站式解决模式。推行人事档案数字化改革,将流动人员纸质人事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及储存,实现快速调阅及查询。

27.大幅降低涉企检查频率。推行“信用+双随机”联合监管,利用信用风险分类评分结果对不同信用风险级别的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年初一次制定并公布执法检查计划,各部门原则上每月最多开展1次执法检查,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严禁提高政策执行门槛,增加限制性要求,区别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对符合非现场执法要件的企业,逐步实现不见面“云检查”。建立环境执法差异化监管模式,整合企业审批、排放、处罚等有关数据,根据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企业环境安全风险状况进行“红黄绿”分级管理,对红码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对黄码企业强化帮扶指导,对绿码企业实行“无事不扰”。

28.打造政务诚信服务品牌。探索政府合同履约全流程闭环监管新模式,配合建设榆林市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开展招商引资承诺兑现、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等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难题。出台信用承诺管理办法,扩大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务审批等重点领域推行信用承诺“网上办”。

三、保障措施

29.加强组织领导。各项任务由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推进落实,县营商办负责任务分解调度、统筹协调、按期督办、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县级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调度推进,确保牵头任务按要求落实。县级责任单位要主动接受牵头单位领导,指定专人配合积极完成任务。各镇(街道)参照县级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

30.逐项分解落实。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牵头任务第一责任人,任务下达一周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办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明确的调度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县级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1次企业闭门会,邀请县营商办参加,听取服务企业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31.加强督导考核。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实行双周调度、执行副组长按月调度、组长按季召开点评会,县营商办负责日常调度和通报。建立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县纪委监委、巡察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巡查。建立营商环境突破年考核制度,出台专项考评办法,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营商环境专项考核。

32.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复制推广机制,各镇(街道)、县级牵头单位年内至少复制推广1项先进地区创新举措在吴落地。定期开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政府网站等县级媒体平台开设“营商环境突破年”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将宣传工作成效纳入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县级牵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相关宣传报道,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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