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15:12:47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吴堡县乡村振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2018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吴乡振办发〔2019〕2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2018年,我县启动实施了张家焉、寇家塬、薛下村、辛家沟、深砭焉、钻天咀、樊家圪坨、张家山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岔上村1个标杆村,去年先后分两个批次下拨5镇1办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奖补资金共计426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2267.959905万元,剩余1992.040095万元。根据7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督查情况和各镇(街道)上报的项目资金调整计划,结合各示范村(标杆村)村级规划,本次共调整资金1992.040095万元(详见附表)。示范村、标杆村奖补资金列支“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吴堡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吴办发〔2018〕37号文件、《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堡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吴政发〔2018〕3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吴堡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吴政财发〔2018〕315号文件有关规定和本次项目资金调整计划,切实做好奖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工作,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不得挤占、挪用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

附表:吴堡县2018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奖补资金调整计划表.xlsx

吴堡县乡村振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