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山镇2023年70-100周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的通知
吴老龄发〔2023〕7号
张家山镇、财政局、县财投中心:
根据《榆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榆政发〔2017〕41号)文件精神,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50元、100元、200元、300元。你镇70-79周岁573人,共需8.57万元,80-89周岁205人,共需6.1万元;90-99周岁23人,共需1.32万元;100周岁以上1人,需0.09万元,现将第一季度生活保健补贴共计16.08万元下拨你办,希接文后尽快发放,详见附表。
附件1:张家山镇70-79周岁第一季度高龄补贴花名表
附件2:张家山镇80-89周岁第一季度高龄补贴花名表
附件3:张家山镇90-99周岁第一季度高龄补贴花名表
附件4:张家山镇100周岁以上第一季度高龄补贴花名表
吴堡县老龄和家庭健康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张家山镇70-79周岁第一季度高龄补贴花名表.pdf
附件2:张家山镇80-89周岁第一季度高龄补贴花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