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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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1-04 10:31

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吴巩衔发〔2023〕52号

各镇(街道办),县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吴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农业产业项目第二批资金的申请报告》(吴政农函〔2023〕255号)和《吴堡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吴政办发〔2021〕60号)、《吴堡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吴政办发〔2021〕61号)、《吴堡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吴政办发〔2021〕87号)等有关办法规定,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现将农业农村局因项目结余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114.305816万元予以调整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农业农村局共计调出114.305816万元,其中:2个种植业基地项目调出结余资金16.706735万元、1个加工业项目调出结余资金4.20701万元、24个产业园(区)项目调出结余资金93.392071万元。

二、本次农业农村局共计调整使用114.305816万元,其中:种植业基地项目6个33.446433万元、产业园(区)项目2个28.205816万元。

三、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此次调整下达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全部直接下达资金拨付单位,行业部门要制订统一的实施标准、报账程序(资料)。业务部门负责项目设计、预算、决算和审计评审等环节并组织验收。组织验收后方可结算报账。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吴堡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吴堡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县级部门报账和乡镇报账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强化项目资金公告公示

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县财政、乡村振兴、审计和相关行业部门对资金特别是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依法依规安全实效使用。

五、规范项目资金档案整理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规范吴堡县项目库和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吴巩衔办函〔2022〕8号)要求,规范整理项目绩效、公告公示、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确权移交等过程性档案资料,确保项目实施过程扎实,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六、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在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中做好资金的指标分解、绩效录入、兑付、预警信息问题整改等工作;要及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完成项目维护、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报账、勾选受益对象等系统操作录入。县巩衔办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单位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录入系统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适时进行通报,确保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公告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12317 0912-6521608

监督举报地址:县政府2号楼五楼东侧


附件:1.吴堡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汇总表

          2.吴堡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出)明细表

          3.吴堡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明细表


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吴堡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汇总表.pdf

附件2:吴堡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出)明细表.pdf

附件3:吴堡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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