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恢复窄屏
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2-06-02 10:51

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吴巩衔发〔2022〕21号

辛家沟镇、县林业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榆政财资环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和林业局申请文件,经5月25日县巩衔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22年中央整合资金项目计划随文下达(榆政财资环发〔2022〕13号中支161.6万元),共计161.6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林业局生态振兴示范村建设工程1个161.6万元。

二、此次下达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全部直接下达资金拨付单位,行业部门要制订统一的实施标准、报账程序(资料)。业务部门负责项目设计、预算、决算和审计评审等环节并组织验收。组织验收后方可结算报账。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吴堡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吴堡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县级部门报账和乡镇报账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县财政、乡村振兴、审计和相关行业部门对资金特别是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依法依规安全实效使用。


附件:吴堡县2022年中央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5日


附件:吴堡县2022年中央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pdf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