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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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1-08-04 10:00

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吴巩衔发〔2021〕8号

各镇(街道),县财政局、水利局、文旅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1〕19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经县水利局、文旅局申报,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随文下达(从榆政财农发〔2021〕19号中列支600万元〔省级整合资金〕、榆政财农发〔2021〕21号中列支320万元〔省级整合资金〕),共计92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此次下达项目计划共计16个920万元,其中:水利局项目15个822.98万元,包括饮水维修管护人员补贴项目1个59.04万元、排洪渠项目1个81.9万元、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13个682.04万元;文旅局乡村旅游项目1个97.02万元。

二、此次下达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全部直接下达拨付项目主管单位,行业部门要制订统一的实施标准、报账程序(资料)。业务部门负责项目设计、预算、决算和审计评审等环节并组织验收。组织验收后方可结算报账。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吴堡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县级部门报账和乡镇报账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县财政、乡村振兴、审计和相关行业部门对资金特别是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依法依规安全实效使用。


附件:1.吴堡县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汇总表

          2.吴堡县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明细表

下载附件.xls

吴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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