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吴堡”区域公共品牌授权经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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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9-12-12 13: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们吴堡”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推广工作,明确“们吴堡”区域公共商标的使用和管理,扩大“们吴堡”区域公共品牌的引领效果,形成统一的区域品牌形象,增强区域产业的辨识性和竞争性,同时保证和维护其质量、信誉和特色,保护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们吴堡”区域公共品牌是吴堡县人民政府建立的吴堡域公共品牌,已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商标认证与保护,吴堡县人民政府拥有本品牌的所有权和最终解释权,任何企业与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第三条使用“们吴堡”商标的农产品质量受农业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授权企业”指按照本办法取得“们吴堡”域公共品牌授权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包括生产商、销售商、渠道、品牌服务商等。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生产商”指吴堡县县域内从事种植、养殖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或以吴堡县县域内出产的农副产品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法人实体;本办法中的“销售商”是指从事产品销售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法人实体;本办法中的“渠道”是指由零售商负责承建的,以电商平台、社区店、卖场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吴堡品牌授权商品的销售通道及宣传和展示吴堡品牌特色形象的窗口;本办法中的“服务商”是指提供品牌增值服务而不参与品牌产品目录内所指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包括品牌防伪标签印制企业、品牌咨询服务企业、原材料供应企业、包装生产企业等。

第六条本办法中的“验厂”是指对拟授权企业按照本办法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有关文案材料和企业实际经营场所、设备实施,进行整理与核查、实地考查、资质查验等工作。

第七条“们吴堡”品牌产品目录当前限定为:吴堡手工空心挂面、吴堡红枣及其加工产品。含初级农产品及加工制品。

第二章 品牌管理机构

第八条品牌领导小组

经吴堡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们吴堡”品牌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们吴堡”品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品牌发展与规划等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品牌管理办公室”)于县电商办,负责品牌建设与发展的规范、监管,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品牌建设与发展工作,协调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牵头完成品牌建设发展规划实施。

第九条品牌建设与发展协会

吴堡县农特产品品牌建设与发展协会(下简称“协会”)受品牌管理办公室委托,负责品牌的日常经营管理与市场化运作。包括企业征集、拟授权企业验厂、考核报备、履约保证金管理、产品准入与渠道审核、品牌售后响应、品牌营销活动组织等。

第三章品牌授权使用条件及程序

第十一条 品牌授权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促进吴堡县农特产业发展的原则;

2.公益使用备案许可的原则;

3.商业使用有偿许可的原则;

4.禁止歪曲、贬损、篡改和歧视性使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 品牌授权使用对象:

相关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法人实体可以申请使用“们吴堡”品牌授权许可。

第十三条 品牌授权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1)在吴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实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商业服务的市场经营主体;(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实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商业服务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3)其他符合“们吴堡”注册商标品牌理念和品牌形象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4)未尽事宜许可审批条件另行议定。

2.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申请人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无不诚信和违法违规记录,具备相当的经营实力,能为“们吴堡”品牌提供充足、先进、可靠的产品、技术或服务,能促进“们吴堡”品牌市场声誉的提升。

3.产品服务声誉良好。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技术和服务与“们吴堡”品牌的理念相得益彰,具有相应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前景,蕴含和体现吴堡县优异的产品特性、技术标准和服务品质。

4.注重品牌形象。规范使用和管理“们吴堡”品牌形象,自觉维护和提升“们吴堡”品牌良好声誉,在市场营销和宣传推广方面投入充分,宣传推广“们吴堡”品牌效益明显。

第十四条 品牌授权许可程序

1.由协会按照招募需求制定计划,包括产品类型、企业/农专社要求、数量,报“品牌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在品牌官方渠道公布;

2.意向企业按照招募计划,递交《“们吴堡”品牌授权许可使用申请书》(附带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清单另行制定);

3.招募截止后,协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企业及产品信息的资料初审及企业实地验厂,审查通过的报“品牌管理办公室”审批确认;

4.招募结果需在品牌官方渠道就招募结果及授权企业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由协会与申请企业签订《“们吴堡”品牌授权使用协议书》(协议书由协会另行制定,初次授权企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续签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5.协会应在征集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品牌授权协议报备“品牌管理办公室”留档备查,品牌管理办公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发放品牌授权证明。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障“们吴堡”品牌质量和信誉,协会可按照品牌产品种类价值和发展规模制定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品牌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执行。授权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协会应设立专户管理,履约保证金的扣除、退还按协会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十六条 品牌授权管理使用费

为保障“们吴堡”品牌的长期发展,协会可按照品牌产品种类向品牌授权企业收取品牌授权管理使用费,收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品牌续展和扩展、日常管理、宣传推广、维权保障等工作。收费标准由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品牌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执行。凡挤占挪用管理使用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品牌授权企业发生下列情况,将强制撤销品牌授权许可:

1.企业主体无法存续或生产经营不可持续;

2.企业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3.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4.企业产品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第十八条品牌授权许可清退程序

1.由协会与企业签订品牌授权解除协议,无法签订的由协会致品牌授权清退告知函;

2.协会应就授权许可清退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致该企业品牌授权清退告知函;

3.协会需将相关企业解除协议(或告知函)及品牌授权凭证、品牌宣传册等涉及品牌形象宣传物料回收;

4.协会应就企业授权清退事宜在5个工作日内报备品牌管理办公室,品牌管理办公室应在5个工作日在品牌渠道进行公开。

第四章 品牌使用要求及权责

第十九条品牌使用总体要求。授权企业需严格执行品牌授权许可协议中有关品牌保护、隐性侵权行为、产品开发与产品质量、产品上市销售与产品定量销售等各项规定。

第二十条品牌宣传使用。授权企业需使用品牌形象进行宣传推广的,应就宣传方案报协会审批,协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禁止改动、变更。

第二十一条先行赔付。先行赔付是用于由消费者发起的因授权商品质量问题产生交易纠纷诉求,授权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品牌管理办公室已确定责任归属,要求授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而授权企业未能响应或处理,由协会启动先行赔付机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赔偿给消费者。同时对授权企业问责、罚款或清退。

第二十二条品牌授权企业权利:

1.在其生产销售服务场所、产品包装、说明书等载体上规范使用“们吴堡”注册商标标识;   

2. 在其产品推广、广告宣传的相关载体上规范使用“们吴堡”注册商标标识;  

3.在双方合同约定的其他场合和载体上规范使用“们吴堡”注册商标标识;

4.优先组织参加相关经贸洽谈、商品推介、经验交流和信息服务等活动;

5.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取得明显品牌效应、产生良好效益的,适当给予荣誉或物质方面的奖励;

6. 依法依规维护自身许可使用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品牌授权企业义务:

1.加强产品、技术和服务的质量管控和提升,自觉维护“们吴堡”注册商标所定位和标示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品质的良好声誉;

2.自觉接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社会公众及工商质监(市场监管)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品牌授权许可使用的监督管理;

3.规范使用“们吴堡”注册商标标识,标识的标准图形、标准字体、图形与字体的规范组合、标准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规范执行,不得自行改变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4.设立专人负责注册商标的管理、运用和维权工作,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或者超范围使用、许可第三人使用“们吴堡”品牌;

5.认真收集反馈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对“们吴堡”品牌的认知和评价,积极配合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

6.对“们吴堡”品牌侵权行为有举报、投诉的义务,并支持、协助和配合品牌所有权人开展相关维权工作。

第二十四条“们吴堡”注册商标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们吴堡”品牌权益:

1.违反本规定和“们吴堡”品牌授权许可使用协议有关约定条款的;

2.伪造或擅自印制、使用“们吴堡”注册商标标识的;

3. 在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与“们吴堡”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品牌名称、色彩、排序方式等,构成商标侵权的;

4.商标和品牌名称混淆使用扰乱消费者辨识、认知和选择的;

5.对“们吴堡”商标专有使用权和品牌声誉造成其它损害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品牌管理办公室起草和修订,经由品牌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修改权归“们吴堡”品牌管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们吴堡”品牌授权管理流程.doc

附件二:“们吴堡”授权企业登记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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