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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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1-24 14:37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全面践行法治为民,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暨中共吴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中学习计划》《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方案》,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部门、单位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采取“双向提醒”方式,对全县5镇1街道和10个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巡旁听,按照一月一主题每月推送学习提示函,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理论学习,不断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引向深入。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用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举行2023年度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切实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吴堡的生动实践。举办了2023年全县政法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锻造吴堡政法铁军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进“大厅之外无审批”。针对未进驻的行政许可、便民服务等事项,最终确定人社局等14个部门的115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吴堡县政务服务中心,全县45家部门1733项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囊括8个服务专区和86个办事窗口,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目标基本实现。二是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针对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推出37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累计204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自8月份平台使用以来,已累计受理各类事项达200余件。三是持续实行企业开办“0.5日办结”。实现了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开办时间持续缩短,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制定了“一张表单”“一网通办”等具体改革措施,全面实行审批“容缺办+承诺制”,减时间占比达81.82%。四是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面运行“吴优办”小程序,完善“吴优办”掌上办功能,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厅全面启用,向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业务办理,真正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扎实开展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召开了县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吴堡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关于收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台账的通知,完善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严格贯彻落实好省司法厅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重点工作督查销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三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高质量完成了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会议要求。2023年共收到7条相关线索,其中,6条为执法不规范类,1条为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类,目前均已办结。四是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扎实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建了“审核工作组”,将31个部门的3535条权力事项条分缕析,并组织开展跟踪评估,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责。开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了党政机关对公业务事项清单,组织全县53个单位全面梳理内部已协同办理的事项及跨单位间需协同办理的对公业务事项共198项。推进乡镇“扩权赋能”,梳理77项可下放乡镇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建议清单,乡镇网格化管理职能体系进一步健全。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吴堡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吴堡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吴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等程序。二是持续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县、镇(街道)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涉及新上位法内容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进行动态清理。三是认真开展“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自评,优质高效完成了各项任务,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如期完成。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申领。认真落实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批制度,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凡是工勤人员、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借用人员一律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坚决落实执法单位考评全覆盖和通报考评结果要求,切实发挥以考评促工作作用。三是积极引导柔性执法。制定了《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引导各执法单位编制“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严格按照《吴堡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持标本兼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行政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积极防控风险隐患。常态化抓好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监管、质量、计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餐饮油烟治理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打击侵权假冒、“扫黄打非”、网络市场交易监管、广告市场治理等工作相结合,着力打造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2023年共办理案件17起,上报典型案例2起,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震慑。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承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约谈、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推进疫苗追溯体系建设,制度保障建设不断完善。三是强化环境领域日常监管。开展大气督察、两厂检查、扬尘整治、强化工业企业管控、加油站、加气站专项执法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排污口检查、核与辐射安全、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等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05人次,检查企业135家,约谈企业4家,有力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6人,其中,派驻法院4人,信访局2人。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113个,其中专职调委会3个(交通、医疗、婚姻),镇(街道)人民调委会6个,社区调委会4个,村级人民调委会100个。2023年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二是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充实了行政复议队伍,提升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全年接收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结案件3件。三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推进“最多访一次”,结合“信访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全面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众外出上访。四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在各镇办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悬挂法律顾问公示牌,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刑事案件22件,民事案件23件,行政案件1件,做到了“应援尽援”。五是强化法治宣传。制定了《2023年吴堡县平安法治宣传年暨“八五普法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开展了“平安共享 法治同行”百场法治宣讲活动。对全县1家互联网企业、5家网站、41个新媒体账号、404个户外公益广告平台进行了登记备案,制定了《吴堡县公益广告管理办法》,落实全方位管控措施。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

(八)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切实增强监督合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二是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榆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了法治政府建设专栏,持续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并将其纳入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治理念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二是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够广,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还有待提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和效率还有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提升其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领域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五是加强监督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考核评估工作。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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