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城区学校公众满意度调查测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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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7-12-21 10:13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县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为群众提供表达教育诉求、提出教育建议的平台,为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提供参照,进而服务“办好吴堡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目标,根据市、县关于“三评一访”的意见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测评时间:12月26—29日。

二、调查测评对象:

吴堡中学初中部、吴堡县一小、吴堡县二小、吴堡县三小的学生家长。

三、调查测评数量:

以教学班为单位,每班随机选取2名家长。具体为:

吴堡中学66名,吴堡一小68名,吴堡二小48名,吴堡三小28名

四、调查测评工作人员: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4名。

五、调查测评方式与内容:

均为电话访评。执行市教育局、市政府督导室所拟制的五项访评内容。

六、调查测评结果反馈:

1、在电话访评时,邀请各相关学校2名校级或主要处室领导现场听评;

2、测评工作人员根据电话访评结果,计算出各学校的公众满意率,报县教育局、送各学校;

3、各学校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七、调查测评实证保存:

1、音频资料由教育督导室选录,提倡各学校现场录制以备学校内部通报时使用;

2、文字资料由教育督导室存档。

八、组织领导:

此次测评在县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局长宋琦辉同志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

具体调查测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王继武同志负责。

吴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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