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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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12-29 15:18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文件,我局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工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

一、贯彻落实

组织召开了公平竞争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7〕46号)、《公平竞争实施细则(暂行)》(榆政价发〔2018﹞34号)、《陕西省2017-2018年清理现行限制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陕发改物价〔2018﹞117号)三个文件,安排部署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进展

(一)出台《实施意见》。按照县政府批示,县物价局起草《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草稿,经成员单位讨论后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县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为全县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机制。成立了吴堡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物价局、财政局、工业商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办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物价局,指导、协调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吴堡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26号)文件。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规范增量和清理存量。按照《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对存量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进行自查,2018年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自查增量文件30件,存量文件14件,均未发现涉及排除竞争的政策文件。

吴堡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2018年执行公平的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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