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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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小军       出处:吴堡新闻       更新时间:2024-01-08 08:11

近日,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吴堡县印发了《吴堡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

《实施办法》分六章,共35条,包括总则、事项申报及目录管理、决策草案的形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和调整、责任追究。其中,《实施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需经过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如“公众参与”部分,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为了保障决策执行效果,《实施办法》还规定要开展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决策机关可以决定中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由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重新作出决策。同时,明确提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导致决策不能及时、全面、正确实施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宋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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