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堡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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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3-26 14:37

国家税务总局吴堡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的有效提升,促进税法遵从,推进税收共治,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县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提升县局法治领导力量。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新成果,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运行规律,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质,运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在法治的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规范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税收征管、强化收入分析,圆满完成本年组织收入工作。最大化发挥“以税咨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税费事项“掌上办”,实现企业办税网上办为主、掌上办为辅,个人办税掌上办为主、网上办为辅。组建“美吴堡志愿服务队”多举措多途径开展政策宣传辅导,解决纳税人涉税问题。针对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助办”服务,推出“代你办”、“代你填”,税费咨询、业务指引全程协助办理。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办税企座谈会等,及时倾听纳税人缴费人的心声。落实“好差评”机制,建立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做好改进反馈,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依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体现税收法定原则,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参与西北五省(区)税务执法标准统一。严格执行《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助于统一西北地区税务执法标准,促进区域内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制部门人员积极作用,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二是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参与决策路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吸收社会公众对于公开信息的意见建议,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电话沟通等多样形式,倾听纳税人建议,跟进纳税人需求。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围绕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模块做好常态化对外公示执法信息工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形式开展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对税务执法进行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局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推进县局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对税务执法行为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提升精准监管质效。

四是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推进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在县局落实,摸清欠税管理基础,厘清工作流程,做好成效统计。规范适用“首违不罚”,防范违反“首违不罚”适用条件、擅自变相扩大或缩小范围等情况,确保“首违不罚”规范准确执行。

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岗位配置环节从严把关,未发生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情况。组织新入职公务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备考工作。本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参考干部4人,通过率100%。多平台多样化开展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引导税务干部主动学法、守法、用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完善县局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依照《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开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处置,维护税收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保障人力物力,严格划定突发事件应对责任分工,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升审时度势、把关定向的能力,增强分析研判的敏锐性,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科学预见、果断决策、迅速行动、争分夺秒,赢得主动,下好先手棋,确保应对目标明确、方向正确、执行准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践行“枫桥经验”,做好涉税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在4个基层税务分局(所)设立4个“调解工作站”、在县局设立1个“调解中心”,推动税务执法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实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严格依照《全省税务系统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税费咨询争议调解工作业务指引》,加强涉税纠纷预防,畅通沟通渠道,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成立1个“枫桥式”税务分局,结合实际推行“1235工作法”,建立“三问四现”工作机制,做好线下线上受理,及时进行回访,扎实提升调解服务,避免纳税人产生不满情绪,切实做好征纳矛盾的提前预防与及时化解。

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在日常行政执法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向纳税人明确其所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夯实县局公职律师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涉税争议业务能力基础,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力量。本年度,县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深化党内监督。积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县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党支部担负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持续巩固经商办企、干部家属代理记账等专项治理成果,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进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的反腐倡廉建设。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政谈话、座谈会、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从税务干部思想上做好行政权力的内化制约。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意见箱、12366及网络信访举报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完善纳税人监督机制、举报投诉制度。探索并健全应对新兴媒体的舆情监督、收集、研判以及处置机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大力开展智慧税务,数字税务建设,深度融合“互联网+税务”理念,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快智慧税务建设,着力构建税收现代化服务体系。持续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立足税收职能扎实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加大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力度,实现纳税人便利办税、税务机关智能管税,有效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及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县局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并接受县局干部评议,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领导职责,坚持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深化县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做好依法治税工作的统筹与规划,把握法治税务建设整体方向和前进节奏,有效发挥领导小组“指挥”作用。形成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落实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做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督察审计等专项工作。

二、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4年,县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县局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强化党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断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能力。

二是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与监管精准度。强化税务干部法治税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督促税务干部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税收职权,在法律要求的程序中规范开展税收业务,形成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税收工作秩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充分释放三项制度对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助推力。

三是坚持推进法治税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建设。积极促进内、外法律人才资源得以优势互补,在法治税务实践锻炼中提升专业能力,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税收法治工作中的实效。积极吸纳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为执法决策的参谋者、执法风险的防范者、行政争议的化解者、规范化文件的把关者、法治理念的传播者。

四是大力推进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广泛传播。紧抓国家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等法治宣传契机,落实“八五”普法要求,推进法律“六进”,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增强普法活动接受方获得感,助力形成诚信纳税良好氛围,使纳税人、缴费人等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法在身边”,自觉做到“与法同行”。


国家税务总局吴堡县税务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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