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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2年3月16日在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 斌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榆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县委、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检察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明确新发展奋斗方向,蓄力追赶超越,乘势而上奋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实干实绩推动吴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共批准逮捕164件206人,提起公诉343件462人。起诉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暴力侵财犯罪65件87人(其中故意伤害22件27人,抢劫2件2人,盗窃41件58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起诉诈骗17件25人,金融诈骗2件2人,贷款诈骗1件1人,信用卡诈骗1件1人,合同诈骗1件3人,起诉“黄赌毒”犯罪31件37人;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人;确保清除民爆器材、枪支弹药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起诉涉枪犯罪1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19件26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7件47人,全部提起公诉并作有罪判决。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除恶务尽,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提前介入“假记者敲诈勒索”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快速批准和决定逮捕6人,努力加大线索摸排,扎实开展“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强化办案攻坚,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积极开展“六清”行动,成立“六清”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实现“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目标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10场次,通过摆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专项斗争活动内容,共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推进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建设衔接工作,先后选派12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助129户贫困户实现脱贫,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2余万元,帮助协调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建成高标准山地苹果示范园545亩,成活率已达98%,现已大面积挂果。做好对 “因案致贫”被害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救助被害人9人,发放救助资金14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 42 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 13 万余元,此案入选最高检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典型案例,以此案为故事情节拍摄了微电影《守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5 件 5 人,发出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6件,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28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27.3吨,占地面积107亩。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一起住房公积金违规放贷案件提前介入,快速逮捕起诉。突出惩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五年来提起公诉2件5人,涉案金额1亿多元,有力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

(二)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统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捕14件1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作出不诉32件48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19件27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活动24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4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依法开展民事审判、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和执行监督案件26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或瑕疵的生效裁判提出监督意见、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已采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31件,均已采纳,回复整改率100%,围绕公益诉讼“4+5”法定领域,共起诉公益诉讼9件。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印发了《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我院提出的《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建设沿黄生态经济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经县委研究在全县转发。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25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宣讲员,覆盖全县25所中小学、幼儿园,持续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责任,开展好法治教育。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在吴堡中学建立法治教育基地。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邀请学校校长、学生及家长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县教育局会签印发了《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的意见》,出台了《法治宣讲进校园实施方案》。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案件中,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保护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共受理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均已做出有罪判决。监督未成年人犯罪立案1件,力争对未成年人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实现0的突破。加大关爱救助力度,对家庭困难、遭受严重心理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3人(次)、发放救助金5万元。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疫苗”等事件,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护苗”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与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印发<规范中小学校周边卷烟市场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督促10家烟草门市搬离校园周边,为未成年人远离烟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开展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将心比心接待群众来访,全力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共接群众来访49件51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共6件,接市院交办刑事申诉3件,办理民事申诉6件,开展检察宣传周活动,使得法治观念深入民心。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等,共公开程序性事项471次,公开法律文书302件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1条,公开率达到100%。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做到“应听尽听”,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和多方参与的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全面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三)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完成了员额制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初步形成,将原有十三个科室局整合为“四部一室”,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出台入额检察官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改革后员额制检察官全部充实到一线办案,突出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实行系统分案轮案,全年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数占案件总量的80%。

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汇报沟通,积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解决好值班律师、社会调查等问题,提升量刑精准化水平,依法履行检察裁量权,筑牢主导责任根基,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落到实处。减少诉讼对抗,化解社会矛盾,共对128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4%,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3%,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挥检察履职担当,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重点办理涉及民营经济领域诉讼活动监督,准确把握适用法律,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积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派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开展入户宣传、摸底排查、小区卡口值守等工作,全体党员干警“双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工业商贸局查处防控措施不到位超市1家,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有食品安全隐患商店超市11家,做到防控办案“两不误”。

(四)全面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厚植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举办特色主题党日,先后进社区、学校、广场、包扶村等开展鲜明的主题党日,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检察为民办事中,引导全院干警赓续红色基因,传承革命精神。

加强业务素质能力的提升。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为指引,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全院干警全面学、个人结合本职工作系统学,通过举办学习班、专题读书班和辅导讲座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榆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始终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充分发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活动,2020年我院被榆林市纪委命名为榆林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按照“规范、节俭、实用”的原则,精心打造“五廊六室”,全面展示百年党史知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廉政教育主题、省院三有“争创”活动 等内容。在党建工作的有力引领下,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不断强化检察履职能力。

坚持抓实严管就是厚爱。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确保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将抓班子、带队伍与落实市院巡察、省委巡视整改结合起来,修订出台一系列制度,汇编成册,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同时,制定《检察工作任务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强化检务督察,开展常态化机动式督察,发现问题,随时通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实现了教育整顿工作的良好成效,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体现队伍教育整顿效果。

五年来,我们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为民服务,不断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五年来,我院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先进检察院”称号,并且多次被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我院两名干警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及案例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4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县“政法干警下基层”先进个人和第四届吴堡“十大杰出青年”,还有6名干警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此,我谨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过去检察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迎逢最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时期更高履职考验,新理念的转型发展仍然在路上,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开拓创新理念不够,工作中简单办案、就案办案的现象还存在,办案思维机械,没有将高检院一系列检察工作新理念完全领会到位,工作创新精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跟踪落实不到位,监督方式被动,过程简单,监督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检察建议的采信率有待提升,办案质量、效率不高,协调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四是探索调研不深入,重部署、轻落实、轻检查,压力传导不够,工作的向心力和内生动力不足,抓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导向,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县委建设“三个吴堡”工作思路,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为奋力谱写吴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时刻摆在首位,把握好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牢记初心使命,勇担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乡村振兴工作。坚守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检察工作实际中,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助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将党务与业务有机结合,把政治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将管用实用的措施想在前、做在前、服务保障在前。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司法救助。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继续办好“4+5”领域案件外,全面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积极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在办案中,注重提炼总结,注重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努力办理有影响的精品案例。

(三)坚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坚决服务和保障新发展格局,主动听取工商联及企业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新环境。坚持不懈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坚持不懈落实好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全面推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高检察司法办案能力,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要求。

(四)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严管就是厚爱,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加大督导力度,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新时期标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动真碰硬、敢抓敢管,坚持严字当头,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奋斗勇当时,一起向未来。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凝心聚力、苦干实干、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吴堡检察工作新局面,用实际行动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