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5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吴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吴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薛利民

(2016年2月25日)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奋力推进“十二五”圆满收官之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年共举行7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项,提出审议意见52条,作出决议、决定4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13次,依法进行人事任免17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扣县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以“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为抓手,把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把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机统一到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上来,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采取走访调研、听取专项报告等形式,确保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县情民意,从法律法规和制度上保证把县委的决策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遵守的规范。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作出涉及财政、棚户区改造用款等方面的各项决议、决定4项,有力地支持了政府重大工作的开展,保证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规范任免程序,加强了拟任职人员的任前考察、任后监督等工作。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23人,顺利实现了县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实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认真开展任后监督,年终听取了县工商局、安监局、审计局负责同志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使任命干部进一步树立了人大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二、坚持围绕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一)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执行难问题开展监督,第28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强化审判中的调解工作、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效果等建议。8月17日,又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第29次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解决 “执行难”等审议意见。

(二)加强工作监督,助推经济发展。常委会认真行使监督职权,继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大力推进经济建设。一是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切实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常委会通过调研、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对我县佳吴公路建设、全民创业、2015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县城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大力推动,既肯定了取得的成绩,更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新农村建设、城乡低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手工挂面产业发展等事关百姓民生发展的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切实办好老百姓关心的各项民生实事,真正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注重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坚持每年为每位代表赠阅《民声报》、《法制与社会》等学习资料,提高他们的履职水平。在组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及召开人大常委会议等活动时,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方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一年来共邀请60多名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各项活动,进一步拓宽了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年终第32次常委会议上,听取了两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形成了学习、参政、监督于一体的履职体系。

(二)加大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力度。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政议政,共提出建议意见42件。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多次深入部分镇和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意见答复、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先后2次听取县政府办理情况汇报,对答复不及时、不规范、办结率低的单位,予以批评。截至目前,代表建议意见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复完毕,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

四、牢牢把握发展大局,着力助推小康进程

(一)积极联系服务企业。常委会领导积极牵头做好光大枣业公司、育丰养殖公司等联系企业的服务工作,对企业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帮助它们化解运营困难,促进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二)助力信访保稳定。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对待群众来信认真办理,对待群众来访热情接待,对待重点信访案件切实加强督办。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7批36人(次),确保件件有落实有回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常委会班子领导和各工委、室主任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及时深入包扶村,认真调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意,为民解忧,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扶项目,扎实推进包村解困工作。

(四)大力宣传吴堡环境保护成就。12月4日,接待了“榆林塞上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来吴堡采访调研。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民环保意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增添了正能量。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了对中央方针政策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法律的学习,为提高履职能力奠定了基础。全年分期选派了5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省、市人大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切实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

(二)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常委会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班子成员思想深处与“三严三实”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大家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三)创新常委会监督形式。一是狠抓了常委会会议纪律,制定出台了《吴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会议和组织调研视察的几点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了会场秩序严肃井然。二是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由“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监督实效更为显著。三是对县级财政监督更加规范。出台了《吴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吴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审查咨询专家库及兼职委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了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四)强化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常委会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均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超标接待现象。常委会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一府两院”和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成绩属于过去。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县委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创新人大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我们将正视不足,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

2016年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的收官之年,任务繁重,使命光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履职取向,紧扣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继续把县委要求干的、“一府两院”着力干的、人民群众希望干的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履职、创新作为,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加强监督工作。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精选监督议题,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报告、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听取审议计划、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民生热点、政府重大事项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抓好审议意见的督办,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二、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把听取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中之重,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是否适当等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批准的预算和关于预算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继续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健全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检查、代表建议办理、信访等工作与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干部任后监督工作有法可循、有规可依,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职为民、接受监督。

三、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有序参与常委会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创新办理机制,加强对重点意见的跟踪督办,提高办理质量。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提名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要条件,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按照县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履职程序,强化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促进县镇人大工作协同发展、共同提高。

四、组织抓好换届选举工作。我县今年县、镇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将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委的部署,严格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做好宣传动员、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等各环节组织工作。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五、认真搞好机关自身建设。继续巩固和提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依法监督的底气、敢于监督的正气和创新监督的勇气,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效,使人大工作氛围更浓厚、局面更生动、效果更明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努力树立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十三五”发展蓝图已经绘就,新目标开启新希望,新征程承载新使命,让我们在中共吴堡县委领导下,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履职为民的情怀、敢为人先的担当,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