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利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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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1-01049 发文字号 吴政任字〔2021〕27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贾利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14 发文日期 2021-07-14 18:09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贾利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21〕27号

县司法局:

按照吴组干任〔2021〕3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贾利珍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证处主任职务;

于艳军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慕勇同志任县司法局张家山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炎岗同志任县司法局宋家川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彦军同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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