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21-01049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21〕27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贾利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文日期 | 2021-07-14 18:09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贾利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21〕27号
县司法局:
按照吴组干任〔2021〕3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贾利珍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证处主任职务;
于艳军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慕勇同志任县司法局张家山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炎岗同志任县司法局宋家川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彦军同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