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21-01048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21〕26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霍延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文日期 | 2021-07-14 18:08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霍延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21〕26号
县公安局:
按照吴组干任〔2021〕3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霍延朝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白建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
宋卫龙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寇家塬派出所所长职务;
贺云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寇家塬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职务;
高朗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建军同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王军平同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队长职务;
薛朝阳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