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延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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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1-01048 发文字号 吴政任字〔2021〕26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霍延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14 发文日期 2021-07-14 18:08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霍延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21〕26号

县公安局:

按照吴组干任〔2021〕3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霍延朝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白建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

宋卫龙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寇家塬派出所所长职务;

贺云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寇家塬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职务;

高朗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建军同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王军平同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队长职务;

薛朝阳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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