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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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1-00133 发文字号 吴政发〔2021〕1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1-15 发文日期 2021-01-15 16:14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吴政发〔20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驻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在省人民政府的组织下,我县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工作,经省市县三级政府审查同意,现将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成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

(一)区片综合地价内涵。区片综合地价由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包括地上附

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和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二)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范围。本次吴堡县区片综合地价适用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权属性质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共划分为5个区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3:7。

二、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被征农民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更新查询系统,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本次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时间与省政府公布实施时间一致,自2020年12月31日起实施。


附件:榆林市吴堡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榆林市吴堡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单位:元/

区片编号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区片范围描述

耕地

种植园用地

林地

草地

610829001

75600

71820

21000

20000

19000

3:7

宋家川街道:东西以宋家川村村界为界限,南至黄河,北至宋家川村住宅地范围,属于城市规划范围。

610829002

54200

51490

16000

15000

14000

3:7

宋家川街道:康家塔村、王家川村沿黄公路两侧范围内的土地。

610829003

52700

50070

15000

14000

13000

3:7

宋家川街道:东西以柏树坪村为村界,南至黄河,北至柏树坪村住宅地范围以及王家川村工业用地旁的商业设施服务用地周边小块范围。

610829004

50300

47790

13000

12000

11000

3:7

宋家川街道:吴堡古城古城周边范围,涉及村辛庄村,郭家庄村。

610829005

31000

29450

6930

6500

6200

3:7

宋家川街道城区范围外的土地(涉及村有辛庄村、郭家腰村、郭家庄村、柏树坪村、南王家山村、前庙山村、王家川村、杨家店村、康家塔村、慕家崖村、张家墕村、呼家山村、达连坡村、前王家山村、后王家山村、刘家沟村、三皇园则村、弓家圪崂村、后墕村、白家山村、宋家川村)寇家塬镇(安家山村、车家塬村、东庄村、横沟村、红湾村、后山村、槐树港村、寇家塬村、李家沟村、李家塔下山村、李家塬村、刘家塬头村、马跑泉村、庙岔上村、慕家塬村、尚家塬村、田家塬村、王家圪崂村、薛下村、杨家塬村、砖窑山村)、郭家沟镇(车家塔村、冯家峁村、郭家沟村、李家庄村、刘家墕村、齐家山村、山头村、上候家墕村、王家梁村、下山畔村、小塔则村、杨家沟村、于家沟村、袁家山村、钻天咀村)、辛家沟镇(辛家沟村、李家河村、老庄村、尚家坪村、景家沟村、霍家山村、霍家沟村、深砭墕村、贾家山村、高家庄村、寇家塔村、宋家坡村、李常家山村)、岔上镇(岔上村、川口村、大枣湾村、丁家畔村、丁家湾村、樊家圪坨村、樊家畔村、高尚墕村、木家沟村、前畔村、乔则沟村、宋家条村、薛家峁村、薛张家山村、崖窑上村、杨家畔村、叶家园沟村)、张家山镇(白洛现村、高家塄村、高家庄村、吉针庙村、宽马家石村、寺沟村、温家湾村、晓寺则村、辛庄村、园宋家沟村、张家沟村、张家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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