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9-01361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19〕30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宋朝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08-28 | 发文日期 | 2019-08-29 14:19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朝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9〕30号
县卫生健康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9〕2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宋朝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薛喜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霍世春、辛小仙、薛艳霞、杨莉莉同志任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晓鹏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柏伟同志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