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9-00334 | 发文字号 | 吴政发〔2019〕7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晨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02-25 | 发文日期 | 2019-02-25 09:34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晨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吴组干任〔2019〕7号文件精神,经吴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
刘晨明同志为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宋琦辉同志为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薛乃利同志为吴堡县工业商贸局局长;
呼清亮同志为吴堡县司法局局长;
薛国瑞同志为吴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郭玉银同志为吴堡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利奇同志为吴堡县水利局局长;
尚跃飞同志为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局长;
薛艳清同志为吴堡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于艳飞同志为吴堡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鉴耀同志为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免去:
刘晨明同志吴堡县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宋琦辉同志吴堡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薛国瑞同志吴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薛利奇同志吴堡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尚跃飞同志吴堡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职务;
薛艳清同志吴堡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宋耀平同志吴堡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宋碧宏同志吴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