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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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8-01292 发文字号 吴政任字〔2018〕14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6-22 发文日期 2018-06-25 11:15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8〕14号

县财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8〕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艳同志任县农业财务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薛应军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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