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8-01292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18〕14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8-06-22 | 发文日期 | 2018-06-25 11:15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8〕14号
县财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8〕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艳同志任县农业财务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薛应军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