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8-01288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18〕10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宋永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8-06-22 | 发文日期 | 2018-06-25 11:15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永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8〕10号
县民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8〕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宋永朝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婚姻登记处主任职务;
杨瑞平同志任县婚姻登记处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薛慧霞同志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