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7-02769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17〕49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汉斌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7-12-08 | 发文日期 | 2017-12-08 10:20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汉斌同志任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7〕49号
县工业商贸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7〕2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汉斌同志任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
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任职之日至吴堡整县脱贫“摘帽”之日;在此期间,所负责的脱贫攻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一律就地免职,2020年之前不予安排工作。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