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薛飞云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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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2462 发文字号 吴政任字〔2017〕38号
发布机构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薛飞云同志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10-31 发文日期 2017-11-01 17:23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薛飞云同志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7〕38号

县财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薛飞云同志宋家川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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