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薛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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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60921141/2017-02460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17〕40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薛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7-10-31 |
发文日期 |
2017-11-01 17:23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薛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7〕40号
县民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薛军同志任县中心敬老院院长。
免去:
高慧娟同志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