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于艳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恢复窄屏
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2454 发文字号 吴政任字〔2017〕32号
发布机构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于艳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10-31 发文日期 2017-11-01 17:23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于艳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7〕32号

县信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于艳飞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

高慧娟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

张艳军同志县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