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7-02454 | 发文字号 | 吴政任字〔2017〕32号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于艳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7-10-31 | 发文日期 | 2017-11-01 17:23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于艳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17〕32号
县信访局:
按照吴组干任〔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于艳飞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
高慧娟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
张艳军同志县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