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中省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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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6-02843 发文字号 吴政发〔2016〕28号
发布机构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下达2016年中省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12-12 发文日期 2016-12-12 16:33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6年中省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吴政发〔2016〕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中省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切块安排我县的项目计划已经市级备案。现根据各镇申报项目,结合我县精准脱贫实际,按照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榆政扶办发〔2016〕42号)文件要求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2016年第二批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安排使用的原则

(一)精准扶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优化扶贫项目设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确用于扶贫对象。

(二)突出重点。重点扶持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开发项目,突出对贫困人口的直接扶持。

(三)权责匹配。各镇政府负责资金使用和扶持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实施的具体程序和最终结果。

(四)公开透明。全面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村基层组织和扶贫对象直接参与资金使用管理。

二、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的范围

本批中省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成立互助资金协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镇政府需严格按照省市备案要求的使用范围,依据《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扶发〔2015〕1号)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农〔2012〕264号)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支持环节确定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的安排要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要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扶贫移民搬迁等;要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给予补助;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切块安排到我县的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级要运用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成果,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实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产业发展扶持和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到人,切实使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

各镇(办)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负主体责任,要依据《吴堡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吴堡县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吴政办发〔2016〕28号)等有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管理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具体负责;贫困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吴堡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实行招投标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办法,实行县级报账制度。

县扶贫办要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公示,项目村要将扶持项目在村级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县检察院、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扶贫资金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镇(办)到村到户项目实施计划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县扶贫办。

附件:1.吴堡县2016年扶贫资金及项目计划汇总表

2.吴堡县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项目汇总表

3.吴堡县2016年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计划分配表

4.吴堡县2016年互助资金项目计划分配表

5.吴堡县2016年能力建设扶贫项目计划分配表

6.吴堡县2016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分配表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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