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堡县“两后生”技工教育激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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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1-00615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21〕10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吴堡县“两后生”技工教育激励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4-20 发文日期 2021-04-20 11:14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吴堡县“两后生”技工教育激励办法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吴堡县“两后生”技工教育激励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吴堡县“两后生”技工教育激励办法

为了鼓励我县“两后生”接受技工教育,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增加就业创业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两后生”技工教育激励办法。

一、补助对象

赴仪征技师学院接受技工教育的吴堡户籍30周岁以下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三年制学生每人每年补助4500元(学费2500元,生活费2000元),五年制学生前三年按三年制学生补助标准补助,后两年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学费6000元,生活费2000元)。

三、补助申请与发放

(一)仪征技师学院负责将就读学生补助申请资料送吴堡县人社局审核备案。申请资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就读学生补助申请花名册及其它所需资料;

(二)县人社局根据申请资料,每年第三季度一次性将学生补助资金拨付仪征技师学院;

(三)仪征技师学院负责核查并按月足额将补助发放给吴堡籍就读学生;

(四)就读学生辍学时,由仪征技师学院负责停止发放补助,并报吴堡县人社局备案,辍学学生停发的补助要及时返还吴堡县人社局、财政局。

四、资金来源及拨付程序

学生补助资金优先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足额保障。县人社局负责学生补助资金汇总,县财政局根据汇总金额拨付补助资金。

五、责任追究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就读学生补助的人员,经查核实后,追回全部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吴脱贫发〔2019〕25号文件同时废止。仪征技师学院吴堡籍在校生按此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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