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堡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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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1724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20〕66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吴堡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8-06 发文日期 2020-08-06 08:52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吴堡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

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0〕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吴堡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吴堡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

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0〕156号)和《榆林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方案》(榆政资规发〔2020〕159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工作,全面评估核查我县813户2424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情况、政策目标实现情况、搬迁群众脱贫发展情况,认真总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做到评估核查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圆满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

二、工作步骤

评估核查工作按照全面安排部署、安置点自查、县级核查验收、迎接省市验收四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安排部署(7月10日前)。深入学习领会“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验收工作的目的意义,消化理解评估核查相关指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开展评估核查的工作机制并安排部署好核查评估验收工作。

(二)安置点全面自查(7月15日前)。县政府组织对5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自查验收。一是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5个安置点开展现场核查验收,系统评估各个安置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搬迁入住、基本公共服务、社区治理、产业就业等情况。二是填报自查验收表。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规划、发改科技、统计、人社、民政、住建、教育体育、卫健和医保等部门,据实填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自查验收表》(附件1)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自查验收表》(附件2)。

(三)县级核查验收(7月25日前)。一是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规划、发改科技、统计、人社、民政、住建、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卫健和医保等部门对5个安置点填报内容逐项进行联审,确保填报数据和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二是形成县级自评价报告。自查结束后,将安置点自查验收表汇总,形成县级自查验收表,根据县级自查验收表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形成县级易地扶贫搬迁自评价报告,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三是在线提交相关资料。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发改科技局负责同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信息系统Web端录入提交的各项数据和纸质版扫描件。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20日。

(四)省市级核查验收(8月25日前)。8月10日前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县上报的评价表填报内容逐项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立行立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8月25日前,省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在市级核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县(抽查县不低于40%,原则上不与市级抽查县重合)和安置区进行实地检查。

三、责任分工

根据《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0〕156号)精神,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圆满完成核查评估工作。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填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本情况,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及拆旧复垦情况。统计局负责县域基本数据报送,扶贫办负责脱贫攻坚基本数据报送,各镇(街道办)负责搬迁户基础数据报送。

(二)发改科技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如实填写附件1中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安置区及周边产业发展和就业情况,附件2中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及社会保障情况。教育体育局负责幼儿园、中小学配套工作,卫健局负责基层卫生室建设,医保局负责搬迁户医保工作,人社局负责搬迁户就业工作,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负责产业发展工作,住建局负责城市管理、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民政局负责安置点社区管理和社区融入工作,交通局负责安置点道路建设,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负责安置点有线电视接入工作,水利局负责生活饮用水供应工作,电力局负责安置点电力保障工作,各镇(街道办)负责统筹安置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及基层党建工作,各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如实填写报送相关数据。

(三)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认真整理资料,核对情况,如实填写数据,相关数据资料及佐证资料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7月13日前报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发改科技局。

(四)自然资源规划局对相关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统筹审核,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审签后,于7月15日前以县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以对党的扶贫事业和广大搬迁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细致开展评估工作。要切实履行评估核查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照验收指标,进一步夯实部门职责,统筹做好自查核查评估验收各项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评估核查指标体系分为县级表和安置点表,安置点表指标50项、县级表指标92项,覆盖了易地搬迁工程的各个环节,能够全面客观反映当地易地搬迁工作质量和脱贫成效。要紧扣国家“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既不抬高,也不降低,逐项开展现场核实和内业资料比对,严格审核自查验收表数据信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估核查内容全面、评价准确、结果真实,客观反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情。

(三)统筹推进,全面核查。本次核查评估工作要与三排查三清零“回头看”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在扎实做好核查评估工作的同时,要对实际入住,旧宅腾退、拆旧、复垦以及各项配套管理等情况一并核实,逐项对标再过筛,边查边改,彻底补齐短板漏项。

(四)真实客观、立行立改。评估核查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也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客观真实反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必须立行立改。

附件:1.“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自查验收表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自查验收表

          3.“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自查验收表指标解释及有关问题补充说明

          4.“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自查验收表指标解释及有关问题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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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吴堡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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