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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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1637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20〕64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7-21 发文日期 2020-07-21 19:53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0〕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立一套符合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的管理模式,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模式转变为常态化、制度化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三排查清零”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有效整合现有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整治成果,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吴堡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和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将农村环卫保洁工作与县城环卫保洁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完善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环卫长效保洁机制,使乡村清洁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乡村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生活垃圾日产日销,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标准(即有保洁人员、有收集设施、有运输车辆、有保障资金、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场所),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配备农村保洁员队伍。镇(街道办)成立环卫站,主管副职担任站长,配备2—3名工作人员,负责制定保洁制度,切实加强保洁队伍的督查考核;行政村成立环卫队,按照村庄保洁员劳动定额要求,全县共配备保洁员404名(每50户配备1名保洁员),负责村庄巷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各镇(街道办)环卫站可根据保洁员的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3.加快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已建成的镇级垃圾填埋场,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场)。村庄内按村民居住密度合理配备卫生收集设施,每个行政村设置3个以上集中收集点(垃圾箱、垃圾屋等),逐步淘汰露天垃圾坑。为各镇(街道办)配备转运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等清运设施,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

(二)全面开展垃圾清理。

1.主要道路沿线。重点围绕佳吴公路、吴米公路、307国道、沿黄公路两侧及沿线村庄、河流沟渠水源地周边村庄;做到路面干净、两侧沟渠及可视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荒草、杂物、垃圾;墙面、线杆、厕所、房屋墙面无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等现象,保持整洁有序。

2.镇政府所在村庄。重点整治郭家沟镇、张家山镇、辛家沟镇、寇家源镇等镇区街道,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秩序、包环境),物品摆放规范有序,牌匾整洁,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无有碍观瞻的棚亭等临时建筑。

3.过村路段。做到干净整洁(特别是佳吴公路、吴米公路沿线村庄),杜绝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绿化区域内乱堆乱放现象,村庄内规范放置农机具等有用物品,做到有序存放、方便使用,彻底清除路障、残垣断壁,合理布置垃圾收集设施,垃圾箱整洁美观、摆放有序,垃圾箱内无满溢、无污水横流现象,各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日产日清,村内坑塘、沟渠干净美观,水面无漂浮垃圾。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全面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考核制度,保证垃圾清运正常运行,环境卫生治理成果得到长期巩固和提升。将爱心超市与环卫保洁挂钩,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指导村民及时处理生活垃圾,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四、管理机制

(一)县环卫所负责全县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及城乡建筑垃圾的处置、监管工作(不包括村道、乡道)。县环卫所直接管理各镇(街道办)环卫站和村级环卫保洁队。镇(街道办)环卫站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村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环卫设施配置、死角清理、垃圾清运至垃圾场的日常运行工作。镇(街道办)、村环卫工作人员承担本村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设施放置、垃圾处理、卫生死角清理工作,镇(街道办)、村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安排该项工作以外的工作。环卫队长承担与其他保洁员同等工作量保洁工作,并负责组织、管理本村环卫队日常保洁工作。

(二)县环卫所全面接管现有各镇(街道办)的垃圾填埋点、清运车辆、垃圾箱、垃圾屋,并负责环卫保洁车辆的保养、审验、维修维护。

(三)县环卫所统一管理全县建筑垃圾。城区单位和个人所有的装潢、维修,在开工前都要到环卫所进行申报登记;农村所有新建、装修、拆除的集体、单位和个人都要到所在镇环卫站办理审批手续,环卫站根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属性和处置计划,报县环卫所,给予办理相关处置手续;凡清运建筑垃圾的机动车辆都要到环卫所办理准运证,将建筑垃圾倒入辛庄建筑垃圾填埋场。

(四)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县发改局、环卫所配合,按照县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核定建筑垃圾清运费用,统一收缴并上交县财政。

五、基础保障

(一)各村设立环卫队办公室(村委会安排一间办公室,办公条件紧张的可合并办公),并有专用库房、各镇(街道办)环卫站有专用办公室,并配备库房1—2间(存储除雪剂、应急工具等必备物资)。

(二)各镇(街道办)环卫站设站长一名,工作人员至少2名。拥有3名(含)以上保洁员的行政村设环卫队长一名(在现有保洁员内选配,适当增加工资),村内保洁员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三)根据现有预算资金,经试运行后,根据实际运行费用,进行核算并列入财政预算。

图解: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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