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9-01851 | 发文字号 | 吴政办发〔2019〕81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沿黄观光路等重点路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11-14 | 发文日期 | 2019-11-15 08:08 |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沿黄观光路等重点路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9〕81号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沿黄观光路等重点路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沿黄观光路等重点路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近期,沿黄观光路等重点路段运砂车辆在运输砂石的过程中存在冒尖装载、覆盖不严、沿途抛撒、砂水混合运输等一系列不规范现象,不仅污染路域及城区环境、降低公路的使用寿命,还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隐患。为了有效遏制运砂车辆不规范运输行为,切实改善沿黄观光路路域环境,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城区环境改善,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县政府决定开展沿黄观光路等重点路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使所有运砂车辆实现平装覆盖式运输,冒尖装载、覆盖不严、沿途抛撒、砂水混合运输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路域环境明显改善,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二、职责分工
(一)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县水利局、交警大队、公路段,对各砂场运砂行为进行政策宣传,督促砂场业主和运输车辆整改。
(二)由县水利局负责,对各砂场进行源头治理,坚决杜绝冒尖装载、覆盖不严、砂水混合运输的车辆上路。并督促各砂场对沿黄观光路与砂场的连接路段进行硬化,每日对砂场出入口及周边路段(出入口向北50米、向南200米范围内)进行清扫,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公路整洁干净。
(三)由县交警队负责,利用各检查卡点,对冒尖装载、覆盖不严、沿途抛撒、砂水混合运输等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违规车辆禁止通行。
(四)由县公路段负责,对沿黄观光路路域环境进行上路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运砂行为,要立即制止,下发整改通知书,按照路政执法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五)由县环保局负责,对沿黄观光路等重点路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情况开展排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沿黄观光路等重点路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明确责任,克服畏难情绪和短视行为,顾全大局,着眼长远,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予以统筹部署,落实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源头治理,限期整改。
要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各采砂场务必强化规范管理,限期整改到位。自2019年11月13日起,坚决杜绝冒尖装载、覆盖不严、砂水混合、沿路抛撒等不规范行为,一经发现,将对采砂场及运砂车辆业主采取禁采、禁运、罚款等严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