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9-01113 | 发文字号 | 吴政办发〔2019〕41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07-22 | 发文日期 | 2019-07-22 17:05 |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9〕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和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实施,使各项目单位能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切实保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果。根据《榆林市各县市区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吴堡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吴堡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卫健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监委、审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统计局、文旅局、残联、妇联以及镇(街道办)等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根据国家、省、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要求,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一)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足额安排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保证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配合县卫健局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工作。
(二)县监委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三)县审计局
负责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四)县卫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1.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的议定事项,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专业公卫机构和项目单位实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制定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会同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具体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和考核,督促各项目执行单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县文旅局
负责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和机构,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健康教育宣传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县教体局
负责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的预防接种和健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报告与监测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在学生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知识宣传。
(七)县公安局
负责督促和协助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人或亲属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监护治疗,动员患者入院治疗,做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处理;移送已经或正在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定点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强制治疗;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卫健部门反馈,会同卫健部门做好以上人员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
(八)县民政局
负责做好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低保范围。负责宣传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到医疗卫生机构免费领取叶酸,预防胎儿出生缺陷。
(九)县统计局
负责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基础统计数据。
(十)县残联
负责残障人员的统计、摸底、排查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卫健部门反馈,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以上人员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县妇联
负责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项目工作,调动基层妇联组织的积极性,配合做好妇女等相关项目的实施。
(十二)镇政府(街道办)
成立本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制定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村(社区)干部及有关单位按部署要求抓好落实,确保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宣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和相关知识,组织群众参与公共卫生各服务项目,对本辖区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的原则,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按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附件:吴堡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附件
吴堡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腊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贾建永 县政府办主任
薛艳清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宋锦宏 县监委副主任
霍新元 县残联副主席
薛 园 县妇联副主席
霍建彪 县财政局副局长
慕振宏 县审计局副局长
薛 喜 县卫健局副局长
任建周 县文旅局副局长
宋芳艳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卫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永朝 县民政局副局长
辛 涛 县统计局副局长
赵 婷 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志伟 辛家沟镇副镇长
宋光前 张家山镇副镇长
宋柏霖 岔上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小艳 郭家沟镇副镇长
张建雄 寇家塬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健局局长薛艳清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