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吴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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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9-00526 发文字号 吴政办函〔2019〕17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成立吴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4-12 发文日期 2019-04-12 09:22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吴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吴政办函〔2019〕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榆发〔2018〕1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吴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二)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落实教育工作职责。

(三)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四)聘任县督学。

(五)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六)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

(七)发布县政府教育督导报告和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三名,分别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担任;委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吴堡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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