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9-00052 | 发文字号 | 吴政办函〔2018〕100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认定2018年县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01-08 | 发文日期 | 2019-01-08 14:09 |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定2018年县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吴政办函〔2018〕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4〕53号)和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堡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53号)规定,在各镇(街道)推荐的基础上,经县级相关部门考察审核,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认定吴堡县天星实业有限公司为“吴堡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请各相关部门做好后期管理与监测工作。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