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8-02567 | 发文字号 | 吴政办函〔2018〕86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吴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8-12-05 | 发文日期 | 2018-12-06 11:25 |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吴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吴政办函〔2018〕86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吴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吴堡县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吴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吴堡县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等文件精神,根据榆林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用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推进本单位信用建设工作,健全体制机制,明确领导责任,配备负责人员。
二、加大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报送、接收、查询、使用信用信息,重点双公示、双随机等报送情况。
三、及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要按规定全面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同时对2016年以来的有效信用信息进行补报。
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配套出台相关制度规范,跨部门联合惩戒,对重点领域进行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并就“黑名单”及时上报县信用办(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6521979/17709128877)。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