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18-00434 | 发文字号 | 吴政办函〔2018〕9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验收报告 | ||
成文日期 | 2018-03-12 | 发文日期 | 2018-02-06 09:38 |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验收报告
吴政办函〔2018〕9号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榆政办函〔2017〕417号)精神,2018年1月19日—24日,我县验收组对吴堡县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进行了验收,现报告如下:
一、验收小组组成
验收小组由吴堡县电子政务办牵头组织,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各抽调两名技术人员参与了本次验收。
二、工程概况: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覆盖51个行政村,其中升级村20个,新建村31个,布放光缆129.4公里,安装分光器83个,安装ODF(光配线架)4套,安装光缆交接箱33套,安装分纤箱47个,安装接头盒41个,新立油木电杆(8米)279根。
(二)本项工程合作单位
建设单位(中标企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设计单位:天元瑞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陕西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监理单位:陕西中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周期:项目于2017年4月初开工,2017年9月底竣工。
三、项目验收情况
本次验收严格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榆政办函〔2017〕417号)验收标准,在实施企业(中国电信吴堡分公司)自查验收的基础上,验收小组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4日,对吴堡县51个行政村进行了验收。验收工作从竣工文档验收、技术验收、实地查看三个方面展开。
(一)竣工文档验收情况
对中标企业《关于吴堡“普遍服务”工程提请验收的申请》(中电信吴堡〔2017〕32号)进行了审查,同时对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文件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设计文件中的行政村数量与批复文件、竣工文件中的数量一致,竣工文件中技术资料完整,管理资料齐全,相关手续合规,监理文件符合归档要求,验收小组意见一致,竣工文档验收通过。
(二)技术验收及实地验收情况
实地验收的51个行政村的光缆路由全部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检查内容包括杆路与电力线交越处及与其他建筑物距离、电杆杆根埋深、拉线地锚的埋深、光纤盘留长度及盘绕半径、分纤箱安装高度、光缆盘留长度及绑扎、电力保护套长度、杆档距离均符合设计要求;资源标识、光缆挂牌、拉线警示管规格型号、安装位置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分纤箱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喷涂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光纤衰减测试:对51个行政村的光纤衰耗通过采用光功率计测试,总衰耗值均在22dB以下,一级分光器衰耗值在10dB以下、二级分光器衰耗值在21dB以下;光纤接头的双向平均损耗通过光时域反射仪(OTDR)测试,光纤衰减测试曲线未出现明显台阶,抽测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覆盖情况:检查的51个行政村,有宽带需求的村委会、学校、卫生所已经光纤接入;无宽带需求的行政村村委会、学校、卫生所均已具备光纤接入能力,同时该类行政村均已有用户接入;所有已接入的行政村平均带宽达到20Mbps以上,高于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榆政办函〔2017〕417号)中提出的“接入能力不低于12Mbps”的要求,中标企业已在普遍服务试点地区实施了专属资费,且专属资费标准低于当地平均资费水平,详细资费牌已悬挂至村委会。
纤芯预留:检查的51个行政村中,其中31个未通行政村均已预留4芯光纤作为共享纤芯,达到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榆政办函〔2017〕417号)中提出的“试点任务应满足共建共享相关要求,新建的至村光缆必须预留4芯共享纤芯”的要求,且机房、光配线箱内备用纤芯标签粘贴醒目。
工程设计文件、竣工技术资料及图纸、监理文档等各项资料在现场与实际情况进行了核对,资料真实准确,满足归档要求。
验收小组通过技术验收及实地检查验收,一致认为51个行政村验收指标满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榆政办函〔2017〕417号)标准要求,满足维护要求,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四、验收评价
通过竣工文档验收、技术验收加实地检查,并综合施工工艺、电气性能测试、技术文档的检查结论,验收组一致认为:吴堡县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已完成了建设任务,各项测试指标满足建设要求,本项目验收合格。
附件:1.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验收资料表
2.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行政村验收核实情况表
3.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验收情况统计表
4.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结论表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