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堡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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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6-01969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16〕53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吴堡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8-24 发文日期 2016-08-24 16:02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吴堡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6〕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吴各单位:

《吴堡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吴堡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25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的相关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统筹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美丽吴堡、幸福吴堡”目标提供优良政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镇、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摆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主动公开。行政机关所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同时按照部门所需和行业规定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2.推进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方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3.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舆情动态,尤其是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4.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2016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集中清理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编制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县编制办牵头落实)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政府预决算要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各镇、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2.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项目外,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并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各部门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县住建局牵头落实)

2.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做好征地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推进国有建设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县国土局牵头落实)

3.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4.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和全县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重大事项调整变化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落实)

5.深化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县住建局牵头落实)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县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县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7.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做好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中小学校财务信息。(县教育局牵头落实)

2.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跟踪公开相应信息。11月底前,对辖区医院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清查,并督导全县各医院全面公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县卫生局牵头落实)

3.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4.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5.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县人社局、计生局落实)

6.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对社会救助家庭获得救助前进行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每季度公开一次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数、标准(比例)、补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等信息。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7.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物价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县环保局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推进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县环保局牵头,会同住建局、水务局、卫计局落实)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3.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定期公示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法人登记证号、名称、地址、等级评估结果和年检结果等信息。分类编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业务办理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八)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各镇、各部门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当采用摘要公开的形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可不公开复文文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合并公开摘要。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各镇、各部门负责落实)

(九)深入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和“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优化活动载体,畅通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形式,为群众走进政府、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政府开拓渠道,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提供平台。积极探索公民旁听政府会议机制,政府会议涉及需要广大群众广泛知晓或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议题,可邀请市民参与会议旁听,推进民主决策。(县政府办公室、人社局牵头落实)

(十)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申请公开业务,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级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三、工作要求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意义重大。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切实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常务副县长吕亚伟为组长,政府办主任李骥为副组长,各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既熟悉政府业务和管理方式,又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稳定团队,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逐步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具体落实。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镇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并结合实际,制订本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各责任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每项工作任务要制订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三)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各镇、各部门要对每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实行季度报告制度,每季度末由责任单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各责任单位要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将及时进行汇总,并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因逾期不报送落实情况或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力及其他人为原因导致工作不落实的,县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牵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同时要将落实情况在政府网站专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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