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堡县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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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6-00848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16〕18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吴堡县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4-25 发文日期 2016-04-26 15:08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吴堡县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6〕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吴堡县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吴堡县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意见

按照《榆林市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和《榆林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为了更好引导科技特派员(含“三区”人才)深入各贫困村开展科技创业与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围绕贫困村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实施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以“科技精准扶贫”为主题,以科技特派员为纽带,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农民产业技能培训为抓手,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创业服务,促进科技要素带动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其它生产要素向农村和农业聚集,大力促进扶贫产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激发农民创新创业活力,赋予贫困村主导产业内生动力,助推贫困村农户脱贫致富。

(二)主要目标

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全县所有贫困村的“全覆盖”。计划选派43名科技特派员到全县58个贫困村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促进区域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技术进步,形成“一人帮一村、一村兴一业、一业富一方,大家齐小康”的科技扶贫新模式,切实提升贫困村科技应用水平。

二、落实帮扶任务

科技特派员围绕贫困村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的专业技术服务每年不少于100次(包括电话、微信服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各类农村合作组织、企业等,实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和农村特色资源的有机结合;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带动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每年为贫困村培养一批本土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为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育3-5个科技示范户,帮助每个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依托现有农村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短信、微信、电话、远程视频诊断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技术、管理、销售、政策等各方面的信息服务。

(一)市级科技特派员10名(原有6名、调整4名、新增4名),采取“1+1”的服务模式,即原有科技特派员继续选派到原服务企业、园区、基地、村及专业合作社,在原有创业工作任务不变的情况下,每名科技特派员继续另加任务到原服务的贫困村进行科技创新创业,开展科技精准扶贫;调整和新增的科技特派员直接选派到对口企业、园区、基地、村及专业合作社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同时每名科技特派员另加任务选派到1-2个贫困村进行科技创新创业,开展科技精准扶贫。(详见附表1)

(二)“三区”人才18名,也采取“1+1”的模式,即“三区”人才继续选派到原服务企业、园区、基地、村及专业合作社,在原有服务任务不变的情况下,另加任务选派到一个贫困村开展科技精准扶贫。(详见附表2)

(三)参照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程序和标准,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15名,直接选派到贫困村,每位科技特派员必须服务1-2个贫困村开展科技精准扶贫。(详见附表3)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签订协议书。年前由科技特派员与所派企业、贫困村进行协商交流,签订帮扶协议书,交县科技局备案。

(二)加强监督检查。在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由县科技局做好特派员的跟踪管理,对特派员驻村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宣传报道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经验、典型事迹和创新模式。

(三)严格年终考核。县科技局负责对科技特派员的年终考核。市级科技特派员的考核按《榆林市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三区”人才考核按《榆林市“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县级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参照市级科技特派员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选派工作经费由省、市和县三级统筹解决。“三区”人才的经费由财政部、科技部下达安排,市级科技特派员的经费由市科技局从科技专项经费中解决,县级科技特派员的经费参照市级科技特派员的标准由县财政解决。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保险和培训等费用。市级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和县级科技特派员的经费直接拨到县科技局专账管理。

(二)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选派科技人员的管理,积极动员科技人员参与,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将科技人员选派工作列为本单位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受援单位和贫困村要根据选派协议书的规定,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服务,确保科技特派员顺利开展工作。

(四)科技特派员在开展科技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县有关规定。

附件:1.吴堡县市级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一览表.doc

          2.吴堡县“三区”人才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一览表.doc

          3.吴堡县县级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开展精准扶贫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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