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焉村清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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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4-00834 发布机构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4-23 09:22
名称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焉村清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焉村清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4〕160号

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焉村清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申请》及有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焉村清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N1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840272.21元。工程建设内容为:张家焉村张家焉小学段新建护岸110.75m。

(二)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焉村清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N2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4616569.84元。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河沟下游段新建护岸261.64m,安装自动雨量计(云端传输系统)和非接触式雷达流量计(太阳能供电)2套。

(三)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办张家焉村清河沟山洪沟治理工程N3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3876796.87元。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河沟石沙焉村至王家川村段新建护岸242.88m,其中左岸段121.95m,右岸段120.93m。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承担。

四、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日期不得少于5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来确定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

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奇数,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九、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监督。

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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