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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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073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4-19 08:34
名称 吴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吴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8日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薛利民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县镇两级人大换届之年,也是县人大常委会承前启后,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0个,提出审议意见42条,作出决议、决定4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人次,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9次,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和重要部署,立足人大职能,着眼民生期盼,听取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审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及时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和年度预算调整,作出《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围绕扶贫工作,依法作出批准县2016年新增地债券扶贫资金安排的决议,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有力的支持了政府工作的开展。

(二)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同县委组织部门以及提请任免机关的沟通,严格把关,对人事任免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人选,严格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等人事任免制度,共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7人次,为吴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实现了党委满意与群众满意的有机结合。

二、着力深化依法监督,促进全县改革发展

(一)加强对法律工作的监督。坚持把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放在重要位置,抓住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针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禁毒工作,10月8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宋家川省际毒品检查站、宋家川社区康复戒毒办公室、指挥中心等部门,就《禁毒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第36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强化禁毒办机制建设、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开展多形式宣传、研究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等审议意见,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坚持把改善民生福祉、提升民生幸福指数作为履职重点。第34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教育、卫生民生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要精简审批手续、按规定时间拨付兑现到群众手中、层层落实责任等审议意见;第36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开发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大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构等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切实办好老百姓关心的各项民生实事,真正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推进吴堡玉石产业快速发展,助力县域经济实现追赶超越。县人大调研组通过县内调研与县外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于12月19日至30日,对我县玉石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又外出考察了我省蓝田和云南龙陵玉石产业发展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针对我县玉石产业发展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尽快进行全面的相关鉴定、探明储量、强化宣传推介、制定出台加快吴堡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视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县政府积极采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县委十八届二次会议上,高县长安排部署2017年全县经济工作中提出要“注重发展玉石产业,全面探明储量,积极开展品质鉴定、冠名注册,建成玉石加工密集区,不断延伸和完善玉石开采、加工、展览、交易等产业链条,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三、优化服务,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

(一)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学习培训工作,2月27日,组织新一届在吴市人大代表就如何解读《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专题辅导,并集中学习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代表法》等文件及其它履职知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组织全体代表进行了代表履职知识培训。12月8日,对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常委会议和组织调研视察活动的几点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履职知识作了系统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加深了人大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履职水平。

(二)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为每位代表赠阅《民声报》、《法制与社会》等学习资料,进一步拓展他们的履职视野。在组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项检查、专题调研及召开人大常委会议等活动时,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各项活动,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一年来共邀请5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各项活动,进一步拓宽了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同时,对1名违反人大会议纪律的代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司法机关提请采取强制措施许可申请的2名人大代表进行了审查许可。通过这些措施,切实加强了代表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了学习、参政、监督于一体的履职体系。

(三)加大意见建议督办力度。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政议政,共提出意见建议45件。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多次深入部分镇和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答复、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先后2次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对存在答复不及时、不规范、办结率低等问题的单位,予以批评。代表意见建议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复完毕,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

四、注重把握发展大局,着力助推小康进程

(一)积极维护信访稳定。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对待群众来信认真办理,对待群众来访热情接待,对待重点信访案件切实加强督办。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9批53人(次),确保件件有落实有回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大力宣传吴堡环境保护成就。7月6日,接待了“榆林塞上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来吴采访调研。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民环保意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增添了正能量。

(三)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县委的安排,常委会各位班子成员和机关驻村工作队及时深入到帮扶村,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帮助争取项目和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扶贫产业。同时积极响应县直机关工委号召,11月11日,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向贫困家庭未就业子女捐款活动,市人大代表薛春肖、贾旦旦也积极参与,共筹集善款2.73万元,交由县扶贫办统一管理使用,用于帮助贫困户未就业子女就业。

五、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圆满完成县镇换届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我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共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127名、镇人大代表237名,新一届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组成结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进一步优化,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精心组织、认真筹备,胜利召开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县级国家机关领导班子,为吴堡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夯实基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委会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制定实施方案,列出工作计划,与人大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专题集中学习,联系反面典型研讨,深入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落实,从思想深处清除与“两学一做”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努力争当合格党员,确保了学习教育扎实有效进行。

(二)着力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了对中央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法律的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选派了5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举办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

(三)强化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常委会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均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按照常委会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超标接待现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如实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事项,同时,教育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把握交友底线,不打政策“擦边球”,不搞特殊化,保持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一府两院”和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党和人民的期望,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监督的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发挥代表作用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新的一年,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勇于改革创新,自我完善提升,着力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我县实现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也是新一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促进人大工作上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中共吴堡县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劲动力和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围绕工作总体要求,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在助推“追赶超越”实践中取得新成效。紧扣县委、县政府“建设沿黄生态经济带、实现脱贫摘帽、奋力追赶超越”的目标要求,精选监督议题,创新监督方式,督促推动政府在重点项目、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精准帮扶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吴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面启动预算决算审查咨询委员库建设,加大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保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跟踪监督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关于对《县人民政府民政、教育、卫生等民生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工作的几点要求》的落实情况。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在适当时机开展专题询问,增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意识。

二、在推动法治吴堡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以推进全民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扎实做好全民“七五”普法工作,尤其要针对换届后的县镇人大,大力开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按照法律的规定和上级人大界定的重大事项范围,研究制定《吴堡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需要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提前介入、深入探讨、全程跟进,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贯彻《陕西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对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主动审查,有效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对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工作监督,选择部分“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活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按规定及时登记、转办、督办来信来访,倾听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在激发代表活力上取得新进展。以发挥主体作用和密切联系代表为重点,搭建平台,丰富载体,促进代表作用有效发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履职培训,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将代表提出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纳入审议意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探索建立代表重点建议跨年度跟踪督办机制,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采取与代表见面、邀请代表参与视察和召开专题督办会等形式,加大意见建议跟踪督办力度,开展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切实增强办理实效。

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迈上新台阶。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恪守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继续推进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提升机关工作规范化。有计划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两院”工作监督的实施细则》、《关于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全过程,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群众要求和呼声,吃透上情,掌握下情,了解民情,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与镇人大的联系,支持镇人大完善工作机制,指导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增强全县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在全力以赴追赶超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征程上,我们每个吴堡人都是主角,每个人肩上都有一份责任担当。让我们在中共吴堡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激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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