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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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7-00729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4-19 08:33
名称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7年4月18日在吴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吴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80人,坚持突出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和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办案中发现相关单位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15件,以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推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努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切实加强控告申诉工作,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通过检察长接待日、联合接访下访、领导带头值班等措施,共受理来信来访24件,积极开展 “检察开放日”等普法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 1000余份,对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予以刑事救助,做到了问题不积累,矛盾不上交,案结事了人和,全年涉检“零上访”。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当,努力减少社会对立,体现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机统一。对5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或认定犯罪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对认罪态度较好、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刑事被告人,提出从轻或适用缓刑量刑建议12件,审判机关全部采纳。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先后抽调业务骨干30余人次,主办了省市检察院逐级交办的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事处双桥头村城中村改造职务犯罪窝案。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其中大案9件9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6人,全部为特大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并多次出色完成上级院指定查办其他案件的任务。

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相关单位多次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发出《检察建议》15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8次,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报送预防调查报告等材料,着力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构建大预防格局。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2件5人,纠正漏捕漏诉6人。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把好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完善证据体系,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严格执行抗诉标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件6人,全部得到市院支持。

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开展财产刑案件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监管活动的违法情况依法提出纠正意见20余次,均得到监督纠正,依法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四、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百日攻坚”党建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学、自主学、帮扶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和抄写党章党规、《准则》和《条例》,并进行知识测试,利用每周二的学习时间每位院领导做一次专题辅导,每位干警写一篇学习心得,并举办“两学一做”暨“庆七一”演讲比赛。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引导全院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为抓手,召开业务科室整改落实工作会议,限期整改,建章立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干警参加在职进修、培训、司法考试。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0余人次。同时,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提高干警业务水平。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队伍管理。紧盯“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结合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精神,经过严格考试考核,8名员额检察官被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通过,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上级检察机关、县委、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的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我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并逐条落实,对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及时办理。深入推行“阳光检务”,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稿件100余篇,发检察信息80余期,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在各个诉讼环节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部分检察干警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新型犯罪能力有待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7年,我县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吴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要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黑恶势力、盗窃抢劫诈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采取送法下乡等措施加强群众工作,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为吴堡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注重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深入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全面脱贫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开展预防调查、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穿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过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深入探索对民事执行、行政诉讼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四、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要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果,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精神,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促进干警作风进一步转变。

五、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要稳妥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司法体制改革全过程,引导干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逐步有序推开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各类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途径和方法。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检察体制改革为动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聚焦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努力为我县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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