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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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6-0271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1-23 21:14
名称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9日在吴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 张 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各级检察长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吴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52件230人,经审查批捕18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份,发出《检察建议》5份;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4件360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335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8人,向侦查、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6份,发出《检察建议》38份。批捕、起诉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在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呈现出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认真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二是慎捕慎诉,严格追捕追诉;三是始终把杀人、抢劫、强奸、制贩毒品等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我院切实加强控告申诉工作,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通过检察长接待日、联合接访下访、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等措施,共受理来信来访120余件,救助刑事被害人11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8人,累计发放奖励和救助款两万余元。开展“举报宣传周”和“检察开放日”等普法宣传活动6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 6000余份;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对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从宽处理,对46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或认定犯罪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17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对认罪态度较好、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刑事被告人,提出从轻或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共提出12件,审判机关全部采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五年来,我院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来抓,认真分析县情、乡情、民情、舆情,及时把握社会矛盾的关键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检察预警机制,保证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吴堡”,院领导带头“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在各乡镇建立涉法涉诉信访联络点,发放便民服务卡6000余张,方便群众举报申诉,与人民群众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先后抽调30余人(次),深入城镇乡村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0多起,使一些难以解决、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处理。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选派3名业务骨干、中层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律进校园教育活动6次。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上访事件,为维护全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3件62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件2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查办人数逐年上升,多次出色完成上级院指定查办案件的任务;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3次,职务犯罪分析31次,预防调查29次,预防宣传11次,发出《检察建议》45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2次,以辛家沟镇为试点采取“建网络、抓普法、定制度、强监督、常警示、惩犯罪”的工作方法,积极打造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亮点工作,村民集体上访显著减少,村干部犯罪率明显下降,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得到了规范。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始终把涉农职务犯罪,工程建设、司法机关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占立案总数的80%;始终树立精品意识。严把质量关、证据关,力争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所立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经上级院指定查办渭南中院刑庭副庭长李某玩忽职守罪一案被上级司法机关评为典型案例;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对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做了个案预防。积极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涉农领域、食品安全等专项预防,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2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2件;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坚决追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决定追捕、追诉7人次;严格执行抗诉标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6件10人,全部得到市院支持;对监管活动的违法情况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10余次,均得到监督纠正;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职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我院被指定为试点单位后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的途径和方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份,该案为我院探索公益诉讼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5件,其中提请抗诉案件2件,民事再审监督案件8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督促起诉案件6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四)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自身监督。

五年来,我院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先后就法律监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等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接受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案件办理等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同时,主动邀请上级检察机关、县委、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的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我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并逐条落实,对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及时办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运行,重视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开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在各个诉讼环节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五)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干警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五年来,我院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一是抓思想建设,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领导班子人人讲党课,召开专题研讨6次,邀请党校教授讲课4次,开展谈心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抓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为抓手,按照评估组反馈的各类问题和建议,专门召开各业务科室整改落实工作会议,限期整改,建章立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干警参加在职进修、培训、司法考试,先后有7名干警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两名干警在职研究生毕业。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20余人次。同时,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队伍管理。紧盯“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积极争取县委、人大和上级院的支持,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先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3名检察员、5名检察委员会委员。通过三抓活动,提高干警们的思想政治及综合业务素质。

(六)其他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宣传调研工作成果丰硕。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检察业务开展宣传报道,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稿件600余篇,发检察信息500余篇,撰写调研文章50余篇,深入推行“阳光检务”,开通“吴堡检察”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树立良好检察形象,积极传递正能量,宣传工作受到省市领导机关多次表彰奖励。办公设施有较大改善。建成业务技术综合大楼,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投入使用,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办案;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在“万名干部下基层”、“三访五促、为民服务”、“ 精准扶贫”活动中,联系相关单位为霍家沟村、丁家塔村维修通村道路、村委办公场所,组织扶贫工作队深入调研帮助深砭焉村制定发展规划,联系扶贫资金40万元,种植山地苹果600余亩。建党节、春节等节日前多次组织干警走访慰问贫困户、困难党员,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五年来,我院先后在市院目标责任考核中四次获得“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反渎局被榆林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连续五次获得全县“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连续四年获得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亮点工作获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奖。2015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精准扶贫工作先进集体”。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支持、全体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自侦部门办案人员侦查意识单一,职务犯罪新罪名案件案源不足;司法改革新形势下对干警司法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有的干警作风不实、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检察工作的方向

今后我县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吴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努力为“十三五”期间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措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善于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坚持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涉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积极采取带案下访,送法下乡,等措施加强群众工作,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为吴堡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按照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重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失职渎职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和行贿犯罪力度。进一步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咨询、警示教育、行贿档案查询,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部门及环节,适时进行专项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要严格执行刑法、刑讼法、民讼法,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九)》新的法律知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案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四)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要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精神,促进干警作风进一步转变,把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中。稳妥有序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途径和方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证法律监督职能正确履行。要始终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对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及时办理。同时,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切实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检察体制改革为动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为建设“美丽吴堡、幸福吴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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