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吴堡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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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2-0242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2-13 15:31
名称 【文字解读】吴堡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原文链接:吴堡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吴堡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年月日经吴堡县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24日经吴堡县第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问:《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办法》制定的意义及依据是什么?

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国资发〔2022〕71号)要求,结合我县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办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依次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年薪、第三章绩效年薪、第四章福利保障、第五章职业经理人薪酬、第六章特别奖励、第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八章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意义及依据、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范围、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及按照本办法实施薪酬管理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基本原则为坚持有效激励、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坚持统筹兼顾、坚持规范秩序。

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为已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企业年度考核评价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健全,能及时发放职工工资,足额缴纳基本社会统筹费用。

关于基本年薪:确定了基本年薪的依据,为上年度榆林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然后根据企业类型分类进行确定,其中:竞争类企业为1.5倍,公共服务类企业为1.3倍。法人正职以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的分配系数根据法人正职分配系数按照层级分配系数进行分配。

关于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县属国有企业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由县国资办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在0~1.5之间确定。

关于福利保障: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缴费比例不得超过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

关于职业经理人薪酬: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实行契约化管理,薪酬结构和水平,由企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

关于特别奖励:县属国有企业年度考核中,在经营业绩、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以及企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经县政府同意予以特别奖励,特别奖励中物质奖励金额不超过榆林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精神奖励以授予奖牌或荣誉称号为主。

关于管理与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应将薪酬、福利保障等发放情况报县国资办备案,国资办对企业薪酬制度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了人员变动等情况的管理。

关于附则:规定了《办法》正式施行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总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是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构建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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