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回头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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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186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9-01 16:45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回头看”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开展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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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骥

 

【主持人】李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下咱们县为什么出台这样的方案?

【李   骥】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有效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出台了这个方案。

【主持人】请您简单介绍下,这个方案是如何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

【李   骥】好的,主要有八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制度,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实名制管理台账。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三是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分包企业应逐月编制实名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所有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数额和扣除数额等事项。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实名工资表送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收到分包企业提交的工资表之日起10日内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相关单位及时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欠薪行业。

五是落实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载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信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项目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六是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在招投标时,要求发包单位必须依法依规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否则不得发标,不得招标。二是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或开工手续时,建设单位需依法依规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项目,否则主管部门不予为其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手续证明等。三是对未履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新建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政府依法依规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七是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由县治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及时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双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结算周期(时间或进度节点),对已完成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的活动,其结算文件经双方签署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再重复审核。

八是严格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市政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国资办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不予其开工建设。

【主持人】好的,接下来请您介绍下,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从什么时候开始?

【李   骥】好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8月5日—8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加大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开展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回头看”工作的宣传氛围,细化落实任务,全面安排部署。

二、8月21日—9月20日,强化落实阶段。以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为重点,由县治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切实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三、9月21日—10月20日,巩固提升阶段。积极开展自查,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确保制度落实全覆盖,基本实现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依法维权。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组织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加强督导督办,并严肃追责问责。

四、10月21日—11月20日,考核验收阶段。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相关单位的落实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跟踪问效和考核验收;对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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