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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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8-00284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8-02-11 10:55
名称 2017年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1%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消费等各项政策措施,消费品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呈现总体稳定、稳中向好的态势。

一、 总量实现新突破

2017年我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创历史新高,突破6亿元,达61157.9万元,同比增长15.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2309.1万元,增长38.2%。

二、 限额以上占比提高

2017年,县本级统计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保持了快速增长,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523.3万元,同比增长68.2%,高于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53.1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10.7%,比去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

三、 农村消费市场快于城镇消费市场

2017年全县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2660.1万元,同比增长13.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8497.8万元,同比增长18.9%,乡村市场高于城镇市场5.4个百分点。

四、 商品销售总额稳定增长

2017年我县累计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73274.2万元,同比增长20.1%。其中:批发业实现销售额24850.2万元,同比增长31.9%;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32441.1万元,同比增长18.2%;住宿业实现营业额1615.8万元,同比增长21.8%;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4367.1万元,同比增长18.5%。

五、 餐饮收入增速快于商品零售

从消费形态来看, 2017年全县实现餐饮收入5546.9万元,同比增长17.8%;实现商品零售55611.0万元,同比增长14.8%,餐饮收入增速快于商品零售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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