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921141/2020-00312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15:50 |
名称 | 吴堡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要求。现公布吴堡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吴堡县人民政府网(www.wub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吴堡县政务公开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县政府信息大楼4楼408室,电话:0912-6524250)。
一、概述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作为打造创新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巩固公开基础,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吴堡县人民政府网为依托,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信息2896条,其中,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660条,公开类信息2215条,概况类信息更新21条,转载省市在线访谈9期,开展调查征集9期,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62条,做到了主动、及时、规范的要求。二是及时公开重点信息。将吴堡县人民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了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等,确保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解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策性文件,2019年县政府网站共解读12个政策文件,发布12个解读材料。四是认真办理网民留言答复。进一步完善了县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办理网民留言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2019年共受理网民来信303件,其中百姓问政263条,县长信箱40件、回复率达100%。
(二)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的审核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进一步明确了网站信息公开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和《榆林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规范答复形式。2019年,县政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5件,5件都及时给予答复且均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在对网站内容和服务器安全进行日常巡查的同时,不断加强同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对政府网站首页连通率、错别字、敏感信息进行全面实时监测。二是加强网站技术保障。紧盯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紧扣检查指标,优化调整网站栏目,归并删除空白栏目,消除错链断链,及时排除网络软硬件故障,并按照政府网站普查指标要求,及时整合调整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保障了信息准确、查找方便和网站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加强网站自查自纠机制。政务公开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要求,每周自查一次,自查栏目比例不低于网站总栏目数量的90%,重点对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做到不遗漏一个细节,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五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建设以吴堡县人民政府网和《吴堡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为主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对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独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了关停,原则上不再单独开设,这一举措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坚持以考核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将检查督办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42 | 32 | 9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43 | -172 | 183 |
行政强制 | 81 | -58 | 3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5 | 3096951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8 | 1 | 0 | 0 | 9 | 3 | 0 | 0 | 0 | 3 | 6 | 0 | 0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来看,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比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对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和标准有待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线上与线下双管齐下对具体信息公开操作员进行指导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发布标准化操作。特别是要做好变更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确保人员调整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间断、不落后。三是提高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全面地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提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